深圳南山检察院逮捕销售“止咳水”疑犯

19.08.2015  11:38

  中新网深圳8月17日电  (陈雪娇 陈雨燕)深圳南山检察院17日的消息称,该院近日以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销售“止咳水”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打响了“止咳水”狙击战的第一枪。

  据了解,马某将“止咳水”分装进矿泉水瓶中,伪装成饮料长期对外出售。2015年5月25日,其以1200元的价格向蓝某卖了15瓶“止咳水”,随后被警方抓获。

  “止咳水”,学名“复方可待因溶液”,长期大量服用会导致中枢神经兴奋,产生快感和幻觉。2015年4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自此,“止咳水”正式被认定为一种毒品。任何人销售“止咳水”,将可能面临贩卖毒品罪的指控。

  相对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止咳水”在医疗上允许使用,作用强度大概为吗啡的1/4。实际上,“止咳水”所含的可待因与吗啡一样,都是从鸦片中提取,其成瘾后的心理依赖程度与冰毒、海洛因等并没有区别,如果长期大量服用,危害性会更大。

  目前,犯罪分子已经将“止咳水”的销售由公开转入了“地下”。“止咳水”狙击战,将会是一场持久的斗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