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农村集体用地可入市建安居房

06.08.2014  07:10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报道 继可以上市交易后,原农村集体用地也可以入市建安居型商品房了!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委日前就《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暂行规定》,深圳鼓励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的原农村集体用地入市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该委同时公布的《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养老用地可以招拍挂形式出让,规划为养老用地的原农村集体用地亦可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