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因视障未能积分入户 视障人士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
视障人士小杨认为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存在“残障歧视”
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1月26日上午,视障人士小杨(化名)收到了广东省人社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其行政复议申请被驳回。
此前,他向深圳市法制办和人社局提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信》,建议两部门对深圳市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深卫人发[2013]55号)中存在“残障歧视”及上下文不一致等问题启动合法性审查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后因不满两部门回避实质问题的答复而申请了行政复议。
因视障积分入户被拒
深圳自2010年起实施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积分入户的政策。小杨大学毕业之后被深圳市政府提出的“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口号所吸引,然而到深圳工作多年、积分已经达到入户标准的时候,却被深圳的人才引进体检标准伤透了心,无奈黯然离去——因为当时深圳的体检标准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其中规定视力低于0.8的就不合格。
去年11月,在深圳工作的视障朋友告诉他,2010年以后,深圳市政府又发布了《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卫计委和人社局还制定了《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深卫人发[2013]55号),该体检标准代替了旧的体检标准,其中第15条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特殊工程有要求的,不合格。色盲,合格”。
小杨的朋友认为其所从事的职业应该不属于“特殊工程”,按照字面理解,如果从事的不是“特殊工程”的职业,视力就不是合格或不合格的考虑因素了,但是在前往指定的医院做完体检之后,他们还是受到了打击——体检表上只有医学指标,没有“特殊工程”的栏目,医生直接是从身体状况来判定是否合格的,而且医生只会将体检合格的表格上传到人社局的系统,对于视力低于0.8的体检表格是不会上传到人社局的。
建议启动合法性审查
后来,小杨和广州的另外一名视障朋友阿冲一起收集材料,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向深圳市法制办和体检标准的两个制定机关——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卫计委均邮寄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信》。
在建议信中,他们提出体检标准存在的问题,如体检标准的制定过程没有征求残障人士的意见;体检标准作为人才引进的配套政策,不应当设置对残障人士的过于严格的限制条件等。
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
在去年11月底,小杨和阿冲收到了深圳市法制办和深圳市人社局的书面答复共三页纸,但他们认为书面答复没有正面回答上面的四个问题。
在法制办的答复中称“《体检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征求过市残联、医学专家和相关用人单位的意见”,他们认为,仅征求市残联意见,却没有征求残疾人的意见是不全面的。
无奈,小杨只能申请行政复议,希望上级行政机关能出面协调。但是当天得到的结果再次让他心寒:虽然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省人社厅仍然以深圳市人社厅作出的答复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为由驳回了其行政复议申请,这意味着小杨落户深圳的梦想落空。
此前,深圳的盲人肖光庭也于2015年年底起诉了深圳市人社局和卫计委,即该规范性文件的两个制定机关,并要求法院附带审查该文件的合法性,目前被区法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已经向深圳市中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