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启动新模式

06.09.2014  00:39

  广东新闻网深圳9月5日电 (陈文 胡曲云)深圳市中级法院5日举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启动实施大会,宣布自即日起,该院审判执行将按新的机制模式运作。

  深圳中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度设计突出协调性要求,“”、“”改革相结合;突出系统性要求,优化配置职权;突出规范性要求,构建责任体系。

  据悉,自受领最高法院试点任务以来,深圳中院根据最高法院试点方案精神,以遵循审判工作规律,坚持系统性思维,增强内外部协同为改革思路,深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围绕促进公正司法这一核心目标,制定了适用于全市法院的改革总体方案,并在指导福田、盐田、罗湖等基层试点法院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先行启动改革试点后,在市中院本级,对相关配套制度作了反复修订完善,并结合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完成了法官选岗、审判长选任、合议庭组建等前期准备工作。

  深圳市委对此项改革非常重视,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华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振怀、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傅伦博等出席会议,并对深圳中院推进改革提出期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