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大代表点赞驻监狱检察工作
中新网深圳10月28日电(孟广军)35名深圳市人大代表应深圳市检察院邀请,26日到深圳监狱视察驻监狱检察工作。代表们实地参观了监区,与驻监检察官、监狱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服刑人员的人权保障、心理健康、回归社会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人大代表们由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带领,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深圳监狱监狱长蔡曙光全程陪同了视察。
代表们表示,检察官们的付出,让深圳的司法环境更加良好规范。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驻监检察室主任检察官黄伟东向代表们汇报说,今年以来,驻监检察室审查减刑、假释案件1131件,出庭监督288件,对其中63件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法定程序的提请减刑、假释案件提出“不同意”的审查监督意见。扎实开展巡查和安全检查,深入“三大现场”(指劳动、生活、教育现场)110余次,向监狱提出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监督纠正意见11次。针对部分监区存在的警戒具使用不规范问题,驻监检察室还联合监狱开展了警戒具使用情况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监督纠正意见,监狱认真进行了整改。
检察长王雁林指出,监所检察工作发展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主要涉及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三个方面,体现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监督范围更广,内容更充实,任务更繁重。驻监检察室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
他表示,深圳监狱是全国现代化文明监狱,期待着深圳监狱在现代化管理和法治管理水平上更上一层楼。
“约见检察官”保障合法权益
参观中,监仓墙上挂着的小信箱引起代表们的关注。驻监检察官李晓兵介绍说,检察室在每个监区都设有“检察官信箱”,服刑人员如果想向检察官检举、申诉或控告,只要填张表投进信箱,检察官很快就会约其见面谈话。
2014年8月,检察官李晓兵通过检察官约见制度,受理了服刑人员向某反映其被外地法院错误认定为累犯的申诉。核实情况后,检察室建议上级院督促法院启动再审程序。2015年3月,法院再审改变了累犯的认定,为向某减刑六个月,减去罚金1000元。
2014年12月,服刑人员毛某在约见检察官谈话中称,其羁押在外地看守所时,检举了一起绑架犯罪,但之后再无下文。驻监检察官受理他的申诉后,经联系外地警方查实,毛某的检举属实。2015年9月,监狱为毛某申报立功,毛某改造更加积极了。主任检察官黄伟东说:“犯罪分子检举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省司法资源,自己也能获得从宽处理。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今年以来,驻监检察室共接受服刑罪犯约见73人次,开展出监人员问卷调查9次,发放问卷调查表1700余份,及时发现监管活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促使监狱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细致体现人文关怀
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是人大代表们普遍关注的问题。驻监检察室积极配合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一旦发现服刑人员思想情绪出现波动,驻监检察官就会主动约谈他们,特别是对那些抗拒改造、自伤自残、甚至有暴力倾向的服刑人员,及时疏导化解,消除其不安定情绪。
驻监检察官对服刑人员的细致关怀,还体现在诸多生活细节上。监仓使用的是电热水器,开水供应不足,服刑人员排队打水要等很长时间。检察官注意到这个细节,提醒监狱增加了电热水器的配置。过去,监狱食堂很早就将饭菜按份分好,等服刑人员收工回来,饭食已经冷硬。为此,检察官专门向监狱提出建议,搞好衔接管理工作,现在服刑人员能吃到热乎乎的饭菜了。
服刑人员有朝一日终将回归社会,届时他们是感恩还是仇恨?是回报还是报复?很大程度上,和他们在监狱的这段经历和感受密切相关。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张丽杰在座谈中说:“司法机关对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做的非常到位。今天的参观非常震撼,我为深圳市检察院的工作点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