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始退还咪表卡余额 1900万元近8年仍未退还

11.06.2015  11:47

  深圳市1997年起实施咪表停车收费项目,2007年宣布暂停咪表停车收费,并将咪表拆除。不过,市民手中所有的咪表卡总余额约1900万元,至今近8年仍未退还。

  今 年深圳“两会”之际,南都深圳新闻部提出第七份“南都民间提案”,建议尽快清退咪表卡余额,公开路边停车费用账本。昨日,深圳市财委和深圳市交委联合发布 通告,宣布正式启动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经计算,1元现金在该期间的利息为0  .52元,本息合计为1.52元。

  1元本金计算利息五毛二

  南 都提出第七份“南都民间提案”后,得到了深圳市财委的迅速回应。该委回应称,在与高戍达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该委通过市法制部门向福田区法院对高戍 达公司提起诉讼,由于涉及司法程序和数据获取比较复杂,耗时较长。深圳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中已安排了相应的垫付资金,用于市民咪表卡余额退还。

  昨 日,深圳市财委和深圳市交委联合发布通告,标志着深圳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正式启动。通知明确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为咪表卡余额退还的受理机构,退还 金额包括咪表卡余额本金及利息。利息计算期间统一为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7月12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 算(不计复利)。经计算,1元现金在该期间的利息为0  .52元,本息合计为1  .52元。因此,咪表卡余额本息的快速计算公式为:咪表卡余额本息=咪表 卡余额本金×1.52。

  退还方式上,市民除了可以以充值方式转入在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账号外,还可以选择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银行账户。

  丢卡、坏卡不能退款

  公告还显示,本次咪表卡余额退还的性质属于债权的转让,即持卡人将其对高戍达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市财委。深圳市财委回复称,在咪表卡余额退还工作结束后,将依法向高戍达公司追偿垫付资金。

  持 卡人向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咪表卡余额退还受理时,须提交咪表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须在现场当面签署《债权转让确认 书》,自愿将债权转让给市财委;相关账号。据了解,余额将在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自受理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金额充入相关账号。

  另外,由于咪表卡是不记名卡,公告称咪表卡持卡人负有妥善保管责任。遗失咪表卡,或者咪表卡损坏等导致无法正常读取咪表卡余额的,因不符合债权转让条件,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和市财委依法不予受理,依法不予退款、赔偿或补偿。

  咪表卡余额退还

  ●受理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10月13日,工作日9:00-11:30和14:00-17:30。

  ●受理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3号福田交通枢纽中心福安大厦东座首层。

  ●咨询电话:12328。

  链接

  道交中心开展宜停车“市民体验日

  在宜停车问题上,深圳市交委道交中心昨日启动为期三个月的宜停车“市民体验日”活动,邀请广大市民参与。

  工作人员称,此举系为更好开展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通过与市民交流互动,多层次全方位介绍路边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政策和技术模式、操作流程,并征集市民意见建议,改进收费管理存在的不足。

  据 悉,此次活动持续三个月,活动时间定于每周三下午2点30分进行。道交中心称,欢迎市民踊跃参与,凡有意参加者须提前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方式进行报名,填 写报名表格,并留下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和联系方式,道交中心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每期安排20名报名者参加。联系邮 箱:3220886646@  qq.com,联系电话:96001。

  统筹:南都记者  郭启明 

  采写:南都记者  贺达源  易海军  郭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