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沃尔玛“使用过期肉”被认定证据不足
本报深圳讯 (记者潘播)备受关注的深圳沃尔玛被曝使用“过期肉”、“生虫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昨日有最终调查结果。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昨日发布公告称,9月21日至26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成了联合工作组,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期间共调看沃尔玛监控视频200余小时,询问有关当事人19人,形成调查笔录34份,抽检样品22批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现场检查21次。调查结果显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沃尔玛使用过期肉制作熟食,现场检查未见异常;煎炸油从来不换不属实,未发现煎炸油不合格;生虫大米做快餐证据不足;但存在销售生虫大米,已立案调查。
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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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从来不换不属实
未发现煎炸油不合格
根据举报人胡某提供的视频显示,煎炸油从来不换,黑得像酱油,相关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称,8月5日,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笋岗所在举报人带领下对沃尔玛洪湖店进行现场检查,以及之后执法人员多次在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合格。
从调查废弃油回收公司1~7月份回收量统计及对沃尔玛洪湖店熟食部油耗测算分析,沃尔玛洪湖店的煎炸油使用和回收未见异常,属合理范围。沃尔玛换油、添油、控制油品指标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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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虫大米做快餐证据不足
销售生虫大米已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称,根据现场检查沃尔玛洪湖店熟食部食品原材料仓库储存的大米系圆形珍珠米,没有发现媒体曝光的长条形生虫大米。但在对沃尔玛洪湖店仓库及卖场货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仓库存放的4袋及卖场货架的1袋大米有生虫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曝光的生虫大米视频拍摄时间为2013年3月6日,无其他证据证明视频中生虫大米的来源及去向,也无证据证明生虫大米被用于快餐制作。但存在销售生虫大米的事实,已另行立案调查。
3
用过期肉证据不足
按规定销毁过期肉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称,8月5日的突击检查,未发现使用过期肉制品原料。8月6日媒体曝光后,多次前往现场检查也均未发现使用过期肉制品做原料的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举报者提供的视频中仅显示了生产日期,无证据证明是过期肉;现场检查未发现沃尔玛公司使用过期肉。沃尔玛洪湖店存在冷藏肉超过保质期仍用于制作熟食的证据不足。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调取了沃尔玛内部制定的生产计划管理、入库标签管理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证实沃尔玛是要求员工根据生产计划领取原料和按公司规定销毁即将过期的冷藏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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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未公开举报人信息
无泄露举报人身份问题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称,经调查,举报人胡某在今年8月1日的12315系统举报工单中,表示可以直接带执法人员进入熟食部查看。8月5日,在举报人的主动要求下,举报人带领罗湖分局笋岗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8月6日,胡某带领媒体前往沃尔玛洪湖店,并提供曝光视频。8月12日,公开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认为,监管部门没有向社会公开举报人信息,不存在泄露举报人身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