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摇号”式公共管理实为“懒政”
深圳特区报6月3日讯 近年来,一些城市用电脑随机派位,即“摇号”政策来应对公共资源分配难题。购私家车“摇号”、保障房分配“摇号”、入学资格“摇号”……“摇号”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各个领域,几乎干什么都需要“摇号”,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摇号”的时代。“摇号”,社会各界一直存在争议。这是现阶段解决公共资源供需失衡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吗?对于公共资源分配,“摇号”真的公平吗?有没有比“摇号”更好的办法?本期“思与辨”展开讨论。
■ 主持人:尹传刚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 宾:张涛甫 (复旦大学政策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导)
喻 锋 ( 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刘国强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摇号”是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更不是最佳选择
主持人:公共资源有限,你们如何评价有关部门的“摇号”做法?
张涛甫:公共资源有限,这是不争的事实。如何把有限的资源,分配得更合理,更公平。“摇号”是一种选择,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更不是最佳选择。摇号貌似公平,似乎对所有的参与者,机会是均等的,但毕竟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的条件都是一样的,电脑只认数据,“摇号”的过程中,会忽视参与者的个体差异,这无疑是不公平的。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观点,能平等分配的东西都应该平等分配,不能平等分配的东西应该实行差别原则——应该有利于最不利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摇号”对那些最不利者是不公平的。
刘国强:中国是个人口大国,公共资源确实具有有限性,因此,有关部门在其分配上采取规模化的“抓阄”形式——摇号,貌似已经成为解决人口与资源矛盾的普遍方法。应该说,这一方法既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公平性,同时也在短期有较明显的效果,因此也可以说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各个领域频频“摇号”,显然就大有问题了。我认为,“摇号”背后,并不是那么简单,它既说明原有资源分配不公造成的难题,也说明政府在资源分配上管理权限过大,解决不好,又不想放权。这才是造成这一怪象的根本原因。
喻锋: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来主导公共资源的分配无疑具有极大的可行性,效率高、效益实现直接、形式公平,至少这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然而,并非所有的公共资源分配都适用于此;对于那些关乎底线公平、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公共资源的分配问题,基于随机概率的分配规则事实上仅仅成就了对于“机会公平”的形式正义的恪守,而对于关乎实体正义的“结果公平”却“选择性无视”。正如正义论大师罗尔斯所主张的那样: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有在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时才是正义的。因此,“摇号”、抽签等做法只能治一时之标,无法理长久之本。
公共资源分配应让民众看得见效果,有稳定的预期
主持人:“摇号”它真的公平吗?有观点认为,“摇号”是“懒政”,大家怎么看?
刘国强:“摇号”的公平是概率上的公平,但决非实质性公平,它把个性的差异性给抹平了。同时,“摇号”还会刺激人们为提升“中奖率”而盲目加入,这更加大了资源刚需者得到满足的难度。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摇号”确实是一种“懒政”。
公共事务管理、公共资源分配不可过分倚重“摇号”。相关政策出台前,相关部门应深入调查分析,明确政策对象、目标、手段。可以依托专业智库和其它机构的支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稳定性,让民众看得见效果,有稳定的预期,能安心地等待而非盲目参与“摇号”,促进社会治理形成良性循环。
张涛甫:如果狭隘地理解所谓的机会均等,“摇号”似乎最为简洁易行,同时可以与暗箱操作撇开干系。它似乎是公平的,但这种公平是一种形式公平,不是实质公平。公共政策设计和实施应该优先考虑那些最急需的人,优先满足那些资源禀赋最差的人群,这样的公共资源分配才是公正的。要根据具体问题,度身定做公共资源分配政策。比如说,关于保障房分配问题,公共政策应该优先考虑那些住房条件最差的那部分人。
喻锋:市场和政府应该在实现分配正义过程中分别发挥其独自作用。可以由市场调节来发挥作用的那些公共属性较弱的公共资源,完全可以交由市场去自主发挥作用,政府予以必要的监管即可。比如公立养老机构的床位分配问题,庞大的养老市场足以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与其绞尽脑汁去考虑分配方案的周全,不如鼓励和扶持民间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发展、增加供给;而对那些公共属性较强、关乎底线公平与基本公共服务与保障的公共资源,政府则不应一切甩包袱给“概率论”,而应视其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其特性的分配方式,比如“低保”的发放登记就应严守标准,防范漏保骗保。
在有限公共资源分配上,有比“摇号”更合理的做法
主持人:在有限的公共资源分配上,有没有比“摇号”更好的做法?
刘国强:当然有比“摇号”更好的做法,那就是不“摇号”。这不是玩文字游戏,可以分两个层面来理解:第一,应尽量减少政府在资源分配中的权力。许多资源分配其实是可以交给市场的,由市场来配置资源。有些专业领域的资源配置问题,可以交给行业协会和民间组织来协调解决,政府可以起组织作用,但不直接决策。第二,即使由政府部门来分配,也尽量不要采用“摇号”的方式,而是对所需人群进行精细化调查统计,这对政府的监管程序是个考验,但做好了则可大大提升政府公信力。
张涛甫:关键看,公共资源管理者基于怎样的分配宗旨和原则,以及有怎样的公共管理智慧。比如,北京市开始着手考虑,未来保障房分配有望改变“摇号”方式,按照备案家庭的困难程度、年龄差别等进行精细化排队;购车“摇号”政策也能改进,比如优先考虑住所附近没有地铁的家庭、没有车的家庭、有高龄老人和婴幼儿的家庭等等,这些细化考虑,虽然会增加公共管理成本,但无疑有助于公共资源分配合理性的。没有十全十美的政策,但政策的制定不能停留在过去的做法、止步于他地的经验,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形势的发展。
喻锋:香港的公屋、新加坡的组屋分配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认购资格以实际家庭收入状况和购买力为标准,实行严格的申请、交易、登记管制,以确保既不浪费公共资源又不超标配给。此外,加拿大等国将申领“牛奶金”、低保、针对新移民开设的免费语言课程等公共服务所需信息与个人银行信息、信用信息、房产信息等联网,对于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实时在线监控,以动态了解其真实需求,并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授予参与分配的资格,都是值得我们参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