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开审首案

03.03.2015  16:02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蔡佩琼)昨日,位于深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以下简称“第一巡回法庭”)首次开庭。上午9点,第一巡回法庭法官敲下第一槌,首宗案件为一宗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

  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挂牌成立,2月2日开始受理案件,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和海南三省区,主要审理跨区域重大的行政和民商事案。这表明这三省区的老百姓需要向最高法反映诉求,可以就近找第一巡回法庭,不用再往北京跑。昨天开庭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上诉人为江西赛维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对广西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审判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担任审判长。

  上午9点,随着本案审判长周帆敲下法槌,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争辩。庭审中,法官对案情的询问很细致,将案件关键问题逐一厘清,并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最让旁听者惊喜的是,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表了不少自己的观点,让双方当事人沟通更为彻底。第一巡回法庭首宗案件案情并不复杂:纠纷源于一份标的高达3个多亿的买卖合同。因恰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并开始受理案件,该上诉案件属于第一巡回法庭管辖范围,故这一跨省区的二审案件从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移送至第一巡回法庭,成为第一巡回法庭设立以来首宗开庭审理的案件。

  据了解,本案经电脑随机分案并随机组成合议庭,巡回法庭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即所有裁判文书不再需要庭长、副庭长签发,主审法官可以直接签发。在主审法官负责制下,主审法官的责任更大了,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合议庭更加注重发挥庭审作用,庭前准备做地更为充分、更具针对性。

  作为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槌”,本案吸引了江平、沈四宝、叶林等多位国内著名学者到深圳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学者们表示,第一巡回法庭以改革创新精神,实践新的运行机制,就地解决纠纷,就地化解矛盾,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值得赞扬和肯定。有专家还表示,在审判长的有效指引下,充分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令人耳目一新,初见成效。

  由于本案合议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且还可能涉及依据一方当事人的意见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问题,审判长宣布休庭,视调解情况再作处理。本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昨日庭审,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争辩。赛维公司认为,其与玉柴公司签订的供货协议书具备买卖合同效力,为了履行合同,赛维公司进行备货,但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使其为项目准备的原料遭受差价损失。为此,要求玉柴公司赔偿其损失。被上诉人玉柴公司认为,供货协议书仅是项目申报材料,并无真实采购、买卖意思表示,故请求第一巡回法庭维持原判,驳回赛维公司上诉请求。

  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的第一巡回法庭审理方式大不同,使得本案成为一场“磋商式的庭审”,进一步促进双方和平解决问题。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表了不少自己的观点。“我作为一名普通人,我看了这份函是这样理解的,但这仅是我个人看法,不一定正确,待会你可以发表你的意见……”本案审判长周帆将一份证据在法庭上念完后,对赛维公司代理律师如此说。崭新的庭审风格,均获得双方当事人和前来旁听的国内法学界泰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