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假借租房抢劫女房东 将其堵在衣柜里
男子亓某以租房为名,发现屋里只有女房东陈某一人在家,顿时起了抢劫的念头,将其包内的财物洗劫一空后逃之夭夭。近日,亓某因抢劫罪被罗湖区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见租房广告萌生抢劫念头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亓某在网上看到陈某的租房广告后,即萌生入户抢劫的念头。为了实施入户抢劫,亓某以他人的名义购买了一张新的手机卡。
2015年1月21日15时许,亓某拨通陈某的手机号码谎称欲租房,陈某信以为真后约了看房时间。当日18时许,亓某来到陈某的住处,在房间转了几圈后,确认家中仅有陈某一人在家,随即上前使用暴力抢走陈某放在手提包内的人民币4100元、港币750元及一部苹果Ipad。经鉴定,苹果Ipad价值人民币3183元。亓某得手后,随即将陈某推进房间的衣柜里,并用床垫顶住柜门以防止被害人追出,随后逃离现场。
男子姐姐替其退还赃款
2015年2月7日,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将亓某抓获归案,并在家中搜获了被抢的苹果Ipad一部。同年2月9日,亓某的姐姐主动将赃款港币750元交给公安机关,次日,又主动替亓某退还人民币4100元给陈某,陈某对亓某出具了谅解书。
亓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不是有预谋抢劫,是在案发前几天接到一个新加坡朋友的电话,对方委托他帮忙在深圳租房子。他说自己在看陈某的房之前,还与其他房主也联系过,也去了其他地方看过房。只是当时看到屋内只有女业主一人,一时冲动抢走了陈某的财物。
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亓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亓某在户内实施抢劫行为,其行为危害性较大,应酌情从重处罚,但亓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能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判处亓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