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送水工屡次盗卖电动车被捕

05.06.2014  12:50

  广东新闻网深圳6月4日电 (黄少彬 邓滨城)李某屡次应聘送水员工作,不仅中饱私囊还趁机盗卖送水用电动车和桶装水,事后一走了之,继续作案。2014年3月,经被害人报案,李某被罗湖公安分局抓获。

  深圳罗湖区检察院4日的消息称,该院近日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检方称,2013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福田区福星路某桶装水经营部工作,负责送水。2013年9月底,李某见该公司客户的水钱月结到期,遂将该水钱人民币1800元代收占为已有,并离开公司。

  自此,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竞聘的方式进入各送水公司,乘送水之机,盗窃公司送水工具电动车及桶装水。

  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3月5日,李某在罗湖、福田、南山的多家送水公司工作,共盗卖6辆电动车、29桶桶装水。

  2014年3月10日20时许,经被害人郑某报案,李某在罗湖区某花园被民警抓获。检方提醒送水公司,嫌犯屡次得手,问题可能出在人员准入的层面上,送水公司应注意做好新入职人员信息的检查以及电动车的使用记录登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