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补充保险已启动理赔
12月1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正式启动待遇理赔,3名首批获重疾补充保险赔付参保人获得7万~13万元不等的赔付额。本月起,重疾补充保险人住院可实行刷卡即时赔付,而在今年7~11月已达到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的5300多名参保人可申请现金赔付。
医药费60多万元重疾补充保险报销13万余元
当日上午9时,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市人社局局长王卫以及平安养老保险公司相关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并为首批获得赔付的3名参保人代表现场颁付理赔款项。
据悉,参保人郑女士(退休人员)因脑部疾病在2015年7-11月期间两次住院,医药费共花去60多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除去医保目录外自费部分,个人自付累计为200762.8元,重疾补充保险对其中1万元以上部分理赔70%,赔付额为133533.96元;
参保人吴先生(在职人员)因心血管疾病于2015年7-11月期间三次住院,医药费共花去50多万元,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除去医保目录外自费部分,个人自付累计为120403.6元,重疾补充保险对其中1万元以上部分理赔70%,赔付额为77282.52元;
参保人小陈(少儿)因脊柱方面的疾病于2015年7-11月期间一次住院,经基本医保报销后,除去医保目录外自费部分,个人自付累计为110797.9元,重疾补充保险对其中1万元以上部分理赔70%,赔付额为70558.53元。
“没想到赔付有这么快,给我们参保人确实减轻了很大负担。”参保人吴先生说,他于11月中旬参加了重疾补充保险,此次重疾补充保险帮他赔付7万多万元。
个人自费参保截止时间12月31日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1月1日启动投保缴费至今,要求团办投保企业超过2.2万家,已成功办理参保总人数接近500万人。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以及企业团体缴费投保已于2015年11月30日截止,个人自费投保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自愿参保。
据医保数据回溯统计,2015年7-11月已达到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的参保人超过5300人(不包括2015年7-11月已使用重疾补充保险目录药品参保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人在此期间产生的住院费用,应先完成基本医保报销,在达到待遇一理赔条件的,将由平安保险将电话告知理赔事宜。参保人可选择在全市12个社保经办网点合署办公的平安保险窗申请现金赔付,或将所需材料发送至平安保险电子邮箱。
链接:重疾补充保险推进实施历程
1、2014年底,市政府同意试行建立重疾补充保险并列为2015年度民生实事,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委、民政局、卫计委、残联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
2、2015年4月15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完成政策制定工作,出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5〕7号)。
3、2015年9月21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完成重疾补充保险政府采购工作,确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为承办机构、合同期内保险费筹资标准为20元/人/年。
4、2015年10月10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平安保险签订重疾补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合同,启动媒体宣传、业务信息系统对接等落地实施工作。
5、2015年11月1日启动重疾补充保险投保缴费。
6、2015年12月1日实现重疾补充保险待遇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