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深圳“9·23”绑架大案昨开庭

05.08.2014  16:43

  ■ 深圳特区报记者 蔡佩琼

  深圳“9·23”全国最大绑架案曾经轰动全国: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业老板、漳州商人张某(张某,××物流董事长,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9月23日在公司停车场遭绑匪绑票,勒索赎金5000万元。在支付黄金185公斤(约价值5000万元)后,张某才被安全放回。一个月后案件告破,黄金被追回,其因金额之耸人听闻被称为全国最大绑架案。然而,事后对案情披露一直比较少,案件显得非常神秘。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来龙去脉随着庭审的展开才抽丝剥茧地展现在人们眼前。

  预谋:看《插翅难逃》产生绑架念头

  据检方指控,2013年7月,被告人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预谋绑架被害人张某,并在随后的两个月内精心策划,租用了关押的厂房,准备了实施绑架所用的车辆、电警棍、胶带等作案工具。同时,上述准备实施绑架犯罪的被告人还以追债的名义请了被告人龙大成、吴海涛、赵昀、闫灵通、郭海东、魏宗文来帮忙,并许诺在事成之后给予好处费。

  该案的三名主犯,排在第一位的被告叫张景光,曾在东莞虎门卖服装,经常在澳门赌博,案发前还曾找第二被告要了10万元偿还赌债;第二被告赖乙金,是在深圳开公司的商人,犯案前负债累累,为了实施犯罪,专门卖掉了东莞的一套价值70万的房子作为作案经费;第三被告赖长金,欠了银行20万房贷,马上到期,急需资金偿还贷款。

  关于案件的预谋策划,张景光在法庭上把责任推诿给赖乙金,他说赖乙金才应该是主谋和第一被告,他形容自己只是赖乙金的“头号马仔”,犯案所需的20多万元经费都是赖乙金所出的。张景光说,赖乙金负债累累资金周转不灵,两人经常喝酒后商议要做一件大事,搞点来钱快的,恰好看到了电视剧《插翅难逃》,就决定学电视剧做一票。后来,赖乙金叫来了同乡赖长金。于是三人一起商议如何实施绑架。

  那么该找谁来下手呢?张景光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就在他们挑选被害人的时候,收到了漳州商会(同乡会性质)主席发来的一份活动通知,于是选定深圳市人大代表、某物流企业老板、被害人张某下手。

  然而,赖乙金对此又是另外一种说法。他说整个事件都是张景光一手策划的,自己一直以为张景光是为了讨账追债,因为张景光说被害人张某欠了张景光一个香港同乡1500万元。赖乙金说:“我从来不认识被害人,也不认识同案其他几个参与绑架的人,张景光一直跟我说是找被害人追债。”不过,赖乙金在检察官的追问之下,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他先说自己从来不知道张景光是要搞绑架,后来又说在作案前一周才知道张景光要绑架张某,而自己这时已经上了张景光的贼船,骑虎难下了。

  实施:停车场里绑走老板

  据检方指控,2013年9月23日9时许,被告人共9人驾驶两辆汽车来到被害人张某公司所在的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的停车场,将被害人张某绑架至事先租好的位于宝安区沙井上兴工业区第三排14号的一空厂房内。在将张某绑至厂房后,被告人吴海涛、赵昀、闫灵通、郭海东、魏宗文得到了事先约定的酬劳并离开了深圳。随后,被告人赖乙金、张景光、赖长金在厂房内与张某就赎金展开了商谈,最终确定由张某电话联系公司财务及珠宝行筹集价值5000万元的金条作为赎金,并让龙大成到厂房看管张某。

  起诉书里写的比较简单,究竟绑匪是怎么绑走被害人张某的呢?在法庭上,从张景光等被告的陈述中,可以回溯当时的情景。

  9月23日上午,9人开了两辆车来到福田中心商务大厦。其中,赖乙金等6人坐在一辆商务车上,开进了地下停车场,而张景光等3人开一辆车则在地面等候。9时20分左右,当被害人张某的车开进停车场时,这两拨绑匪马上开始行动了。先是张景光开车把停车场入口堵上,佯装是车子坏了,接着赖乙金等人把商务车开出车位,停在电梯旁的通道上,有人率先进了电梯间,有人则从车上搬下空箱子,往电梯间搬进去,随后又搬出来,装作正在忙碌地工作。

  当张某停好车进入电梯间时,立刻被等在电梯间里的一名男子推出,四名男子马上簇拥到电梯间门口,有两人进入电梯间帮手,两人在电梯间门口等候。商务车也立即从三四米开外倒退到电梯间门口。四个人抓着张某的手臂,将他押上商务车。另一名男子也迅速从电梯间内跑出。车辆迅速开走。

  关于谈判的过程,张景光说谈判时并没有伤害过张某。而赖乙金则说张某开始就表示愿意在其能支付的范围内马上给钱,但后来张某又不同意如此高昂的赎金。张景光承认,他们告诉张某,如果不给钱或者报警,他们在外面的人就会去对付张某的老婆和孩子。在此要挟下,张某只好就范。

  分赃:为销赃将11名 亲朋好友卷进来

  据检方指控:至当日晚上7时30分左右,根据双方约定,张某的司机陈某将185公斤的金条(经物价局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48729000元)送至宝安机场停车场内交给了被告人赖乙金、张景光、赖长金。张景光分得了80公斤、赖长金分得了20公斤、其余的85公斤则归赖乙金所有,同时三人约定以后不再联系,各奔东西。9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景光在逃离深圳后通知龙大成释放了张某。

  关于分赃,庭审上张景光和赖乙金的供述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为什么赖乙金分得最大一份赎金?

  张景光说是赖乙金主持分赃的,当时是“你一块,我一块”地分,最后几块赖乙金就自己装了起来,而张景光对此也没有意见。这也是张景光说赖乙金是主谋的一个重要依据。

  如果按赖乙金的说法,张景光是主谋的话,又如何解释赖乙金分得最多的赎金呢?赖乙金在庭上说,这是因为自己垫付了30万,而且张景光跟他说好等他去了印尼会派人跟他要回50万现金。所以张景光就多给了自己5公斤黄金,赖乙金认为“这很合理”。

  事后的销赃就各有不同了,因为如此巨量的黄金,要销赃套现都有一定难度,结果又把一批人牵连进来。昨天出庭受审的20名被告中,除了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3名参与案件预谋的被告外,还有两批被告,一批是被找来参与绑架的6人,一批是事后涉嫌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的11人。这11人分别是张景光的父亲、哥哥、妹夫和表哥,赖乙金的哥哥、前妻、前妻舅、朋友、情人和两个同学。

  检方指控,张景光的父亲张汉龙、妹夫张周明等人在明确知道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还帮忙收下黄金,并藏于家中猪圈、床垫等地。在昨日的庭审上,张景光的哥哥张惠洪、父亲、妹夫等人均表示不知道张景光托其保管的黄金为非法所得。

  赖乙金也有多名亲戚、朋友被控涉嫌窝藏、隐瞒犯罪所得。而赖乙金在昨日庭审上表示,他们都是在不知黄金是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帮他收藏、抵押黄金。

  庭审: 20人面临4项指控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景光、赖乙金、赖长金,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被告人龙大成等6人,非法拘禁他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6人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惠洪等9人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总顺等两人应当以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张景光等7人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