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场公告

17.05.2015  12:44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位于沿芹洋半岛东堤外侧的已征收土地拟规划建设半岛湿地公园,请该范围内从事种植、种养等活动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和搬离完毕。逾期,由梅江区人民政府、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组织清除。

  梅州市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

  梅州市梅州大堤管理处

  201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