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在粤东西北首晒政府权责清单
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有哪些?行使权力和责任的依据是什么?日前,清远市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公布政府权责清单,首次明确了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将每个部门行使的每一项权力的依据、实施机构、对应责任事项、监督部门和方式等内容全部晒到了阳光底下。
目前,清远“晒”出的权责清单共涉及43个单位,其中政府部门37个,事业单位6个,共清理各类权责事项8065项事项,调整了394项,保留7671项。通过此举,清远市希望使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的边界更明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权力和责任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打开这份权责清单,政府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一目了然。
记者在清远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中随机找到职权名称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事项发现,其实施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订)第四十四条;《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民政部令第48号)第七、八条。其对应责任事项为:受理阶段责任:设立养老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其监督部门和方式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电话:3372201。
权责清单统一编发“身份证”
清远还将审定的市级权责清单统一编发了“身份证”,在市政府工作部门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全部向社会公开,严格权责事项准入制。记者看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其“职权编码”是“00729977030100001001”。这意味着,如果没有这个“身份证”,现阶段就不是法定的审批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清远还将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将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社会服务事项集中到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和运行,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真正打造行政权力的制度笼子,促进权责清单更加有效应用。
落实权责清单“接、转、管”
“这批清单提交之后,政府审批依法瘦身,同时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还要不断提升。”清远市市长郭锋强调,制定权责清单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实施清单要注意事项“接、转、管”的衔接,尤其避免部分事项转下去之后无法承接,同时还要注意社会组织的培育,鼓励社会组织承接部分事项。
据介绍,公布清单目录之后,清远还将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为抓手,通过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事时间,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同时指导部门对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进行细化完善,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真正实现“无差异审批”,让权力寻租“不能为”。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我们将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定期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清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清远各县(市、区)权责清单正在编制中,下一步还将推动全市各乡镇权责清单的出台。
广东省社科院区域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丁力教授对此高度评价,认为清远在粤东西北地区首先“晒”出政府权责清单,权责清单中既包含了权力,也明确了责任,表明清远在这项改革走在了全省的前列。(龙跃梅 肖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