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和清远签署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
7月14日,广东省气象局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在广州签署《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2016~2020年)》(以下简称《协议》),这是继2012年双方在清远签署《加快清远气象现代化试点市建设合作协议》后,签署的新一轮共建气象现代化合作协议。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庄旭东和清远市市长郭锋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广东省气象局副局长邹建军,清远市副市长徐建文代表双方签字。
2012年以来,双方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在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构建新型气象事业格局、健全双重领导体制下的财政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气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上加大了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力度,创造了气象现代化“大步迈进”的“清远经验”,切切实实发挥了气象现代化试点市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协议》,2016-2020年期间,双方将落实清远气象现代化建设三项重点工程项目。一是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完善工程。双方共建清远市应急指挥中心,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协调落实相关部门基础及预警信息接入清远市应急指挥中心,提高清远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工程。双方共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共建生态气象、空气质量、大气成分及旅游交通气象监测站,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气象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三是“互联网+气象服务”工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气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样、个性、互动的气象服务。
双方将加大气象现代化建设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急联动响应和停工、停课等机制,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双方将充分发挥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每年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检查协议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郭锋一行还参观调研了省突发事件预警中心发布平台、探测数据中心、预报中心等单位。清远市发改、财政、国土、水务、农业、环保、应急、气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