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籍陪审员内地首次坐堂审案

18.03.2015  14:05

  昨日,广州市南沙法院公开审理一宗普通的租赁纠纷案,一名香港籍居民首次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亮相,吸引多家媒体关注。

  昨日上午9时30分,跟随着法官的脚步,赖亚力走进南沙法庭,坐在陪审席上。赖亚力是一名香港籍居民,本科毕业后入职香港一家公司,不久被公司分派到广州南沙工作,如今在南沙生活和工作已十多年。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南沙新区条例》等规定,经推荐审核等程序,赖亚力于2014年11月被南沙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一同被任命的还包括王明焱等5名港澳籍居民。根据规定,港澳籍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任期为5年。

  在庭审现场,赖亚力听取了原告、被告人的发言,不时地跟审判长交换意见。在法庭调查环节,他从合同内容出发,切合案件事实要点对原被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发问。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这名香港籍陪审员几次发问的时间合计达到10多分钟。

  “由港澳籍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是对陪审员制度的深化。”南沙法院院长吴翔告诉新快报记者,该案作为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内地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意义深远。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广东港澳法学研究会会长蔡镇顺认为,通过港澳籍人士与内地法官的专业判断相结合,尤其在处理涉港澳案件中,能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李海强 夏江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