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逸阳江西任职时遭质疑作秀 苏荣替其打圆场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
新京报讯 中纪委官网昨日下午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潘逸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新京报记者可查询到的关于潘逸阳的最近一次报道是9月7日,内蒙古政府官网发布的《巴特尔(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一文显示,9月5日,潘逸阳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身份出席了这次会议。
自此潘逸阳再未在公开场合露面。
截至目前,今年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高官已25人。
潘逸阳是十八大后第5位“落马”的中央候补委员。在他之前,2位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以及4位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分别被查。其中,蒋洁敏、李东生、李春城、王永春4人已被开除党籍。
40岁时步入省部级序列
潘逸阳生于1961年,现年53岁,广东人。仕途早期在广东工作了16年。
从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起步,潘逸阳做过佛山市委书记秘书,当过顺德市大良镇党委副书记,并在广东的共青团系统工作了9年,1995年34岁时就已官至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在广东期间,他已开始主政地方,当了近一年的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
1998年潘逸阳离开广东,调任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自此在江西工作了12年。
在江西期间,潘逸阳再获提拔。到江西3年后的2001年,年仅40岁时,他起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步入省部级高官序列。
主政赣州推行10万元买套房
当了3年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后,潘逸阳再次主政地方,担任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主政赣州近8年。
主政赣州后,潘逸阳曾推行保障房新政:为特定大学生群体提供租赁性大学生公寓;为刚工作、低层级公务员提供公务员公寓;进城农民工购买保障房仅需10万元。在当年房价高涨的大背景下,赣州的保障房新政受到各界关注,也陷入“作秀”、“杯水车薪”等质疑。
2010年全国两会时,在江西团开放日,有记者就保障房新政提问,“10万元能买一套住房,在赣州确有其事吗?”
潘逸阳否认了“作秀”、“杯水车薪”等说法,称“这些安居工程不会是杯水车薪,但也不能100%地满足需求,会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比例。我们不能够保证每个人都成为有产阶级,都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我们必须要保证每个人都有房子居住。”
当时在潘逸阳回应上述提问前,同在现场的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抢先发言,“潘书记是最年轻的‘老常委’,1961年出生,已经担任了9年省委常委了。”
苏荣今年6月已被调查。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书记时,曾与潘逸阳搭班子,在江西省委常委领导班子中共事3年,直到2010年,潘逸阳离开江西,调任内蒙古副主席。
主要经历:
潘逸阳,男,汉族,1961年8月生,广东惠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1984年8月入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
1978.03—1982.01中山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3.06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
1983.06—1989.05广东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市委书记秘书(副科级)(其间:1987.03—1989.05在广东省顺德县大良镇挂职任党委副书记);
1989.05—1991.08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员会副书记;
1991.08—1992.09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员会书记;
1992.09—1992.12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佛山团市委书记;
1992.12—1995.07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副书记(其间:1993.03—1995.07在中山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07—1998.03共青团中央常委、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书记;
1998.03—1998.12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从化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
1998.12—2001.12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03—2001.06在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1998.09—1999.01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1.12—2003.09江西省委常委、省委农工部部长;
2003.09—2010.10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赣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其间:2004.11—2005.01在中央党校第36期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9—2008.12在国家行政学院第3期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09.10—2009.11在美国乔治城大学金融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专题研究班学习);
2010.10—2010.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0.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政府党组副书记。十五大、十七大代表,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