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犯 国企人员占比最多约为41%
揭秘检察机关在劝返常征和王海鹏过程中所用的手法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云飞、王磊,实习生陈文报道:涉嫌职务犯罪后“一走了之”跑到境外,日子就能过得舒服?广东检察机关披露的红通人员常征和王海鹏的潜逃经历显示并非如此。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7月11日)通报称,201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21人,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常征与王雁威两人,普通红通人员王海鹏,十八大以来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黄镇坤,厅级干部、珠江电力工程公司总经理李麟,美国强制遣返人员邝婉芳等,追回外逃人员数及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数均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2015年至今共追回外逃人员21人
自去年开展“天网行动”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全力抓好国际追逃工作,坚持遣返与劝返并举,2015年追回外逃人员13人。
今年,广东省检察院进一步明确措施,一方面做好对外逃人员亲属、重要关系人的政策和心理攻势,同时结合省内区域社情优势以及成功经验,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动员外逃人员投案自首;另一方面注重依托司法协助平台,在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的领导下,建立与美、加、澳、新等国驻华司法联络部门的合作平台,进一步拓宽国际追逃追赃及境外调查取证的渠道和方式。今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实施劝返、边检抓捕等手段,追回潜逃境外人员8名。
如今年2月,广东检察机关成功劝返广东首个“百名红通人员”常征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在该案中,检察机关积极与常征的亲友、律师沟通,争取配合劝返,同时通过与加拿大执法机构开展合作,及时启动跨国遣返程序,有效挤压常征生存空间,封堵其移民、滞留通道,促使常征选择回国投案自首。又如今年3月广东检察机关从美国纽约劝返回国投案自首的王海鹏,其是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案件的行贿人,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司法协助途径同美方合作,阻止了王海鹏取得美国居留权的企图,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劝返最终促成王海鹏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