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阳百日行动整治练江 首次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08.09.2015 11:57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中新网汕头9月7日电(李怡青 陈史华)广东汕头潮阳开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百日集中专项行动”,并首次出台相应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对整治不力者将予以追责。
潮阳区委书记陈新造6日来到潮阳区谷饶镇和铜盂镇,实地考察了该区污染最为严重的谷饶官田溪,水浮莲堵塞的北港河以及整治过程中的护城河。他指出,目前练江的污染问题以及多条练江支流的水质仍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要加大整治力度,“治脏、治乱、治臭”,努力让水逐渐“清”起来、“流”起来、“活”起来。
根据《潮阳区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百日集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区将按照“一条河涌、一名河长、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清障、清淤、清漂浮物、疏浚、污水治理等专项行动,实现“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建、河水不黑臭”目标。
据介绍,首次推出的《潮阳区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将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整治职责者或综合整治责任考核不合格者明确了包括“批评、调岗、免职、辞退”等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该区还将加大经费投入,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河涌整治,并积极探索通过市场运作、银行融资、公共私营合作制(PPP)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练江整治。(完)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08.09.2015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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