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南粤发展绿动力 争当美丽中国领跑者
(李涛 唐洁 林冉)美丽中国,一个扣人心弦的梦想。它要呈现的,是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美好生活,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擘画了美丽中国的动人梦想,而今,梦想落地,有了清晰的时间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绿色是广东最生动的颜色,在这片5.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千山竞绿,万水皆清,自然保护区和各类公园星罗棋布,正是一派“江水绕村榕树绿,塘鱼鲜美荔枝红”的旖旎风光。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广东时,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不忘初心。广东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始终倡导和实践绿色发展理念。从靠山吃山到生态安全,从美丽广东到幸福广东,从绿色发展到生态文明,历届广东省委、省政府,立足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锐意探索,走出了一条用理念推升意识、用意识催生创新、用创新指导实践、用实践惠泽民生的生态建设新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志和决心。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关键在于做实。对照新时代新矛盾的论断,广东林业发展的不足和短板清晰可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的要求重要而迫切。”近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筹划好林业“十三五”发展,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接受采访时,细数林业建设成就,畅谈林业未来发展。
陈俊光介绍,过去5年,广东林业紧紧围绕“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坚决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国家林业局的重点工作安排,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不断强化生态修复和生态重建,着力发展绿色惠民产业,有效提升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项主要森林资源指标持续增加,森林面积1.631亿亩、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8.98%,分别比2012年增加了430万亩、9000万立方米、1.28个百分点。
凝心聚力 打造美丽中国“广东样板”
绿化行动 构建南粤生态新格局
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建设绿色生态强省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2年,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工作会议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努力,将广东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这既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绿色梦想的延续与传承,也是省委、省政府和千百万广东人民的共同选择,更是建设美丽广东作出的郑重承诺。
5年来,广东各级林业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以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体系、珠江水系等主要水源地森林生态安全体系、珠三角城市群森林绿地体系、道路林带与绿道网生态体系、沿海防护林生态安全体系五大森林生态体系。据统计,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以来,全省完成造林更新1981.7万亩、森林抚育3541万亩。实施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共建设生态景观林带9809公里,其中2017年572公里,全面完成碳汇造林1503万亩,并延续实施森林碳汇二期工程建设,开展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新增森林公园588个、湿地公园132个,使两项总数分别达1373个、203个,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共绿化美化村庄11778个,其中2017年1435个。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7212.42万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的出路主要有两条,其中一条就是要继续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广东近年来实施了一大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一是积极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着力恢复热带季雨林,与湛江市政府联合召开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作现场推进会,有力地推动生态修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湛江市已建立热带季雨林示范基地1万多亩,热带树种示范苗圃基地1个,完成桉树纯林改造3万多亩,新增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19个,乡村绿化美化193个,新增生态公益林6万多亩,高位虾塘退塘还林1000多亩。二是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沿海沿江防护林建设。全省完成防护林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任务人工造林14.02万亩,实施封山育林31.08万亩,全省完成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造林1.25万亩。三是稳步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以湿地公园建设为抓手,加快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编制《珠江三角洲地区湿地生态保护规划(2016-2020年)》,印发实施《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惠州潼湖等5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申报和东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工作。
林业改革 释放发展新动能
广东林业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未停止,“十年绿化广东”之后,相继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开展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组织“林业二次创业”,创建林业生态县、建设林业生态省,科学发展生态、民生、创新、文化、和谐“五个林业”,大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等一系列举措,林业改革发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广东注重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国有林场改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梅州等多个地级以上市已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省属林场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不断完善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工作,目前50个深化林改工作重点县共完善、细化集体林地面积1125.8万亩,发放林权证15.6万本。稳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行为,积极推进蕉岭县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试点工作。
积极推进森林公安改革,成立深化森林公安改革领导小组,初步制定了《关于深化全省森林公安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将解决执法权限受限、警力部署不科学、机构设置不规范、基础信息化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具有林业特色、切合森林公安实际的现代警务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综合保障体制。
绿色惠民 拓展山区发展新活力
不断提升林业绿色惠民富民效益。全省各地充分发挥林业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8年位居全国第一,2016年达7696亿元。积极拓展绿色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油茶和珍贵树种种植、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2017年林下经济产值达489.4亿元,森林生态旅游年产值突破1600亿元,有力推动了林业精准扶贫工作。
积极推进林下经济产业示范园规划建设,引导多种经营主体参与绿色惠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扶持10个林下经济扶贫示范县和30个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把“发展林下经济、扶持林农增收、增加优质林产品供给”纳入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支持的重要内容。2017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2982万亩,受益农户192.4万户,有力地带动农民脱贫增收。加大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2017年补偿标准增加到平均每亩28元。
管护保障 推动森林资源新增长
强化管护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全面强化森林资源制度化监管,初步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4条林业生态红线。启动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加大采伐监管力度,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约束和规划管控,严把审核关,优先保障省级以上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面积调整管理,扎实推进保护区标识规范化使用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工作。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7212.42万亩,占林业用地的44.03%。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推进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工程建设,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促进资源人工培育和合理经营利用。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执法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涉林犯罪,相继开展了“2017利剑行动”“红线行动”“森网2017”“打击走私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专项联合行动,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655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300人(次);收缴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6万头(只),收缴木材1.4万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损失约2500万元,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
森林城市群 构筑优质生活圈
一直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开创了广东绿色发展新局面。2013年,广东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群的概念,明确提出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这是广东先行先试、科学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和探索。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珠三角地区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要求广东率先在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上实现突破。
目前,珠三角9市中,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7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深圳、中山两市正在加快建设步伐,珠三角地区以外的汕头、梅州、茂名等市也加入了创建行列,广东正在掀起一股洋溢着生命激情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热潮。
此外,2017年广东全面启动森林小镇建设,认定首批38个“广东省森林小镇”。广东省林业厅印发实施《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和《关于大力推进森林小镇建设的意见》,珠三角各市主动衔接全域建设规划,积极制定当地的实施方案,继续巩固完善、提质增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效明显。
重任千钧 再启绿色发展新征程
广东省林业厅厅长陈俊光表示,未来5年,广东林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围绕生态文明、美丽广东的建设大局,加快国土绿化,确保广东生态安全;切实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实施系统化生态修复和保护,构建良好生态环境;坚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绿色惠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加大林业改革力度,提升广东现代林业治理能力。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632亿亩,森林保有量不低于1.631亿亩,森林覆盖率达60.5%;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全省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万亿元。力争经过5年努力,初步建成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
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扎实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碳汇造林10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500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500公里,新建森林公园23个、湿地公园19个。主动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力争深圳、中山两市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建森林小镇30个以上。加大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推进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积极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完善提升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力争扩大生态公益林400万亩,生态公益林占林地比重由44.03%提高到47%。
继续深化林业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力争首批通过国家改革验收。结合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动森林公安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严管防控措施。以国家公园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面积调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林业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完成绿化美化乡村1640个。着力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林业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不断丰富广东省优质林产品供给。加强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林业精准扶贫,推进森林保险和林权抵押贷款,落实林业补贴政策。
着力增强林业现代化支撑保障能力。制定《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修订《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加快建设世界珍稀野生动植物种源基地、华南乡土树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继续推进全省林业信息化一体化平台建设,提高现代林业管理水平。
数说林业
◎森林面积
2016年,广东森林面积达1.63亿亩、森林蓄积量5.7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8.98%,分别比2012年末增加430万亩、9000万立方米、1.28个百分点,全面完成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双增”约束性指标。森林蓄积量、森林储碳量、森林生态效益总值、乔木林亩蓄积量等快速增长,2012年至2016年期间增幅居全国前列。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率先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稳步增长机制和实行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制度。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7212.42万亩,公益林补偿标准平均达每亩28元。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资金总量和惠民人数等排在全国前列。
◎林业产业产值
2016年广东林业产业产值达7696亿元,在2012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连续8年稳居全国第一。木竹家具年产值约占全国的30%,花卉产业年出口额多年居全国第一,广东成为全国木材加工产业最发达的地区和家具生产最重要的出口基地。
◎国家森林城市群
2016年国家林业局确定珠三角地区为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目前,全省有7个城市成功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有5个正在创建,创建速度、创建城市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绿色惠民
广东加快发展绿色惠民产业,推动绿色经济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2982万亩,年产值489.4亿元,受益农户192.4万户,有力地带动农民脱贫增收。森林旅游、油茶和珍贵树种种植等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全省油茶林总面积达280多万亩。
◎自然保护区
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90个,数量居全国第一,总面积达130.1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24%,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示范省。
◎森林公园
近5年,广东新增森林公园902个,总数达1351处,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8%,森林公园数量跃居全国第一,森林旅游总人数、公益性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免门票接待游客人数、森林公园立法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国前列。近5年来先后新建各类湿地公园178个,总数达190个,建设速度和数量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