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广东省气象局委托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2007]99号)》的规定和要求,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
2.建设必要性:通过对我省地质环境条件特征及气候特点分析,汛期山洪地质灾害(崩塌、滑坡、山洪、泥石流)的发生主要与降雨持续时间和降雨强度密切相关。以降雨诱发的山洪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粤、粤西及粤北的中低山丘陵区。这种特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多样,加上我省汛期长、降水强度大,决定了我省山洪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其中,降雨诱发的灾害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是我省地质灾害的主要灾种,也是威胁最重、损失最大的灾种。为减轻山洪地质灾害的影响,中国气象局和广东省政府签署了《关于加快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合作备忘录》,提出了共同建设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亦称“平安山区”气象保障工程)的要求。
3. 建设规模: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系统总体上包括5大业务功能、2大标准体系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大业务功能包括:观测、预报与风险评估、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信息网络支撑、装备保障,2大体系包括信息安全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与本次评价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有阳江、梅州、韶关多普勒天气雷达的升级改造,怀集、罗定、信宜、龙川、蕉岭、南雄、连州风廓线雷达的建设,河源、汕头、清远探空雷达的改造,阳江、云浮、茂名、湛江、河源、揭阳、汕头、梅州、韶关激光雷达的建设,广宁、高州、博罗、紫金、饶平、蕉岭、平远、翁源、英德探测基地及其配套设计建设、山区暴雨致灾试验基地的建设。
4. 建设单位:广东省气象局。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雷达运行时产生的电磁波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电磁影响,但该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以内。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项目必须环保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功率和频率运行,组织日常维护、监测,确保发射功率在标称功率范围内,确保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不超过管理目标值。
(2)工作人员、雷达站维护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及有关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3)雷达系统装有故障自检和参数检测装置,建设单位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雷达安全可靠运行。
(四)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现状监测,本项目选址地及评价范围内的电场强度、功率密度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通过预测,评价区域内的功率密度预测结果都远远小于管理目标值。而且全部敏感点在保守计算下的功率密度为也远小于管理目标值。同时,雷达向上向远发射,主要影响范围为空中,对地面的影响有限。因此,我们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评价范围的电磁环境质量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4年12月1日—12月12日前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登陆公示网站下载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公示网站:http://www.grmc.gov.cn/
环评单位公示网站:http:// www.gdaes.gov.cn/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或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感兴趣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或建议,对本项目在营运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八)联系方式:
广东省气象局
联系人:段先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7675911 传真:020-87774965
地址:广州市福今路6号 邮编:510080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高先生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0-83548936 传真:020-83548936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 邮编:51004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12月1日—12月12日。
附件: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广东省气象局
环评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