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煤气中毒一日夺走四命 都因用热水器
南都讯 记者黎明 12月14日,樟木头、大朗和东城三个镇街接连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据查都是因使用煤气热水器时空气流通不畅导致煤气中毒。昨日,市长袁宝成批示要求,加强用气宣传教育,并针对出租屋集聚区域及新莞人家庭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提高群众安全能力,遏制事故发生。
四人死亡均因煤气中毒
昨日东莞官方通报称,12月14日凌晨1时许,在樟木头镇樟罗社区新城市广场32座,一名32岁的河南女子被其弟弟发现昏迷躺在浴缸里,经120医护人员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凌晨1时15分,大朗镇求富路一区某出租屋,来自四川的一对新莞人情侣,也被发现死亡;当日上午7时36分,居住在东城街道桑园山头村大路的一名四川籍新莞人女子,也被家人发现昏倒在卫生间,最后经送院抢救无力回天。
据市公安部门鉴定,初步确定三起事故的死者均属在使用煤气热水器时,因空气流通不畅导致煤气中毒,排除他杀。目前三起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出租屋是煤气中毒“重灾区”
因洗澡时通风不畅导致煤气中毒夺走四条人命,引起了市长袁宝成的高度关注。昨日,袁宝成针对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各镇街、村委(社区)会同有关媒体加强用气宣传教育,并针对出租屋集聚区域及新莞人家庭采取有效宣传手段,确保安全知识普及到户,遏制事故发生。
据了解,家庭中煤气中毒,主要指一氧化碳中毒、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天然气中毒。前者多见于冬天用煤炉取暖,门窗紧闭,排烟不良时,后者常见于洗澡时燃气热水器排气不畅。煤气中毒容易被群众轻视风险,因为当中毒者意识中毒时仅有少数人能够打开门窗逃离现场,大部分中毒者会迅速发生抽搐、昏迷并很快死亡。而在东莞的老旧房子或者出租屋,大多热水器安装在洗澡间内并缺乏排气设施,最容易导致煤气中毒,所以中毒者多为新莞人且在出租屋集聚区域频发。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煤气中毒情况相对往年更严重。早在今年2月,东莞市东华医院甚至在一个晚上收治12例中毒患者,中毒原因俱为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洗澡过程中通风不畅中毒。而随着目前气温大幅下降,防范煤气中毒又到了紧要关头。
[煤气使用小窍门]
●检查煤气有无漏泄,安装是否合理,燃气灶具有无故障,使用方法是否正确等;
●冬天取暖方法是否正确,煤气管道是否畅通,室内通风是否良好等;
●尽量不使用煤炉取暖,如果使用,必须遵守煤炉取暖规则,切勿马虎;
●热水器应与浴池分室而建,否则需要加装强排气管道排气;
●如入室后感到有煤气味,应迅速打开门窗,并检查有无煤气漏泄或有煤炉在室内,切勿点火;
●一定要使用煤气专用橡胶软管,不能用尼龙、乙烯管或破旧管子,每半年检查一次管道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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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旅馆”煤气中毒亡 死者担责两成
均为成年人没及时发现煤气泄漏,经营者和房东分别承担50%、30%责任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钟紫薇 曾维亮 今年4月,22岁的阿红与25岁的男友阿成入住塘厦镇一无牌旅馆,当夜二人煤气中毒身亡。双方亲属分别将旅馆经营者及房东告上法院,分别索赔64万元和68万元。市第三法院认为,旅馆经营者、房东和两名死者都有过错,三方分别按照50%、30%和20%承担责任。
今年4月19日晚,在清溪工作的阿成和女友阿红到塘厦镇某无牌无证的旅业住宿。次日两人被发现在房间内死亡。法院审理查明,两名死者都为成年人,没及时发现煤气泄漏,导致在睡眠过程中发生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出租屋经营者和房东签订合同时,注明该物业是工业用途,却被擅自改做商业用途。经营者和房东方都存在明显过错,应对两人死亡承担责任。
日前,法院判旅馆经营者、房东和两死者各对事故担责五成、三成、两成。判经营者赔偿阿红和阿成家属14 .8万元和14 .5万元,判房东赔阿红和阿成家属8.8万元和8.7万元。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