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收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的通知(粤安监办〔2015〕33号)

16.11.2015  18:32

粤安监办〔2015〕33号

 

 

 

关于组织收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函〔2015〕169号,请自行登陆总局网站下载查阅)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在重庆市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届时将向全国安全监管系统视频直播会议实况。为做好相关收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五项执法”、“三项监管”工作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打非治违、整顿关闭、重点县攻坚克难、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研讨交流新常态下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会议时间

时间:1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地点及参加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分会场(三楼视频会议室)

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全体同志,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职业健康处、执法监察分局、应急救援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负责人员,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下属有关矿业公司)、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

(二)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分会场

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部门全体人员,县属以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事业单位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机构有关人员(名单由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未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请到市安全监管局或就近在已开通视频的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具体地点由有关市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视频会议组织工作,统筹安排参加人员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做好考勤工作。

(二)请已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提前与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联系,11月17日做好开机调试及准备工作(技术调试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020-83135446,13926238823)。

(三)请省分会场各参会单位于11月17日15时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联系人:曹德爱,电话:020-83135371;传真020-83133414)

 

 

 

附件: 关于组织收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