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长制logo、宣传标语及“最美河湖”照片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助推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决定开展“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视觉标识(LOGO)、宣传标语及‘最美河湖’照片征集活动”,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原创作品。
一、征集时间
2017年8月23日至10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视觉标识(LOGO)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充分体现“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这一主题,力求反映广东省河湖管理保护的内涵和特点。宣传标语要求体现广东水文化特色和河湖管理保护内涵,易于传播,简洁明快、琅琅上口,具有较强的文字吸引力和号召力。最美河湖照片要反映近几年广东省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视觉标识(LOGO)的基本要求:
1、作品要内涵丰富、构图新颖、造型简洁、色彩和谐,富有美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要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图案明了、大方,可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2、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4、视觉标识(LOGO)应附图样尺寸、比例、颜色和设计的背景寓意等文字说明,并附立体、彩色效果图;
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作品与说明文字需置于A4尺寸页面中。
(二)宣传标语的基本要求:
1、通俗易懂,能被社会公众直观了解、易于接受;
2、简明扼要,琅琅上口、便于记忆;
3、坚持原创,尽量采用句式整齐的排比句。
(三)“最美河湖”照片的基本要求:
1、照片为广东省内河湖照片;
2、照片要富有美感,展现广东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场效果;
3、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背景、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
4、照片不小于3M,不得改变原始图像性质。
以上视觉标识(LOGO)、宣传标语及“最美河湖”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由提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三、奖项设置
1、视觉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3名,每名5000元;三等奖5名,每名2000元;入围奖7名,每名1000元。
2、宣传标语:优秀奖10条,每条600元;入围奖10条,每条300元。
3、“最美河湖”照片:一等奖5名,每名1000元;二等奖8名,每名600元;三等奖10名,每名400元;入围奖10名,每名300元。
4、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宣传,不另付稿酬。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自主修改,并在相关媒体展播。
四、河长制有关内容介绍,见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河长制专栏):
http://www.gdwater.gov.cn/yszx/ztjs/2017nzt/cxhcz/。
五、投稿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26186232,郑先生
邮箱:[email protected]。
投稿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86号后座
邮编:510012
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