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地方才是风景”
“熟悉的地方才是风景”
——记广东四会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建强的办案故事
来源:人民法院报
走进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黄建强早已在大门口等着我们。戴一副无框眼镜,合体的黑色法官服衬得他更加高大而有气场,虽然谢了顶,45岁的他还是一标准“帅哥”。走到电梯口,旁边的人打趣说:“因为你们来采访,黄副庭长昨天专门理了发,只不过,理与不理,区别不大!”他下意识地摸了摸亮光光的脑袋上稀疏的头发,笑了。
“黄建强天生就是接地气的性格。”四会法院副院长杨岭峰告诉笔者,“他身上,有种土地和田野的味道!”
在过去20年的基层法官职业生涯里,黄建强打交道最多的就是农民,处理的则是旁人眼中“陈芝麻烂谷子”的民事纠纷。然而,他非但不觉得烦,还给自己“加码”提要求——“要和当事人聊,不能闭上眼睛乱推测”,“疑难案件要到实地去看,不看心里不踏实”……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黄建强过去办结的上千案件,上诉率极低,且无一超审限、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如今,为了农民工的劳资纠纷,45岁的黄建强依然会在烈日下骑着摩托车——连续5天上资料库搬运调查证据,汗水顺着数量不多的头发流进眼睛。
这种别人眼中的辛苦,黄建强倒并不觉得累,案件的每一点进展都会带给他踏实的感觉。一如13年前,在这座城市最偏远的地豆人民法庭办案时,他徒步翻越两座山头,只为了要替80多岁的老农解决赡养纠纷……
一场“锦旗”的“逆袭”
在黄建强过去10年办理的1150件案件中,有一份判决书厚达60多页,其中光是列举原告就用去20多页。这也是黄建强近年来办的最奔劳的案件之一——涉及166名广西来宾籍环卫工人的劳动争议案。
这不算大的案件曾轰动小城。
那天刚刚立案,情绪激动的100多名环卫工人就穿着反光服,拉着垃圾车,扛着扫把,浩浩荡荡地来到法院大门口静坐。
这边“上岗”,那边“下课”。因为环卫工人集体罢工,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一落千丈。一些小区垃圾成堆,臭气熏天,居民们怨声载道。四会市环卫所副所长曾超耀想起那一个多月的“糟心日子”,仍有一肚子苦水:“每天接到市民打来的投诉电话至少20多个,最后没办法,只能所里出高价雇临时工上路保洁。”
不仅如此,该案涉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还陷入了“多角法律关系”——劳务公司与市政局的承包关系,市政局、环卫所与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关系,以及劳动监察部门与环卫工人的劳务派遣关系。
“别老站着啦,到我那里慢慢聊啦!”无论面对情绪多么激动的谈话者,黄建强一出场,就算一言不发似乎已经能“熄火”。其实,他讲话比较慢,声音也不高,广东普通话里不时夹杂着几句粤语。也许是每一句尾音都拐着弯儿,工人代表要听得真切须得专注,这一听一等才“接得上火”,一时间反倒让人没了脾气。
黄建强索性将5名诉讼代表人请到办公室诉说他们的委屈。这一听,就是2个多小时。气鼓鼓的代表们自己慢慢拔了“气门芯”,也对谦和的黄法官有了很好的第一印象,并答应不再罢工。
然而,解开一团“乱麻”着实不易。
第一次庭审后,黄建强发现,虽然环卫工人要求赔偿劳动报酬有理,但是有漫天要价之嫌。实情是,工人们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留下工资凭证,数额只能通过工资表了解。可是大部分工人工资记录不详细,还有多名工人因为多次请长假记录时断时续,有完整工资记录的工人竟不超过10人。
工人对劳务公司并不信任,担子最后落到了黄建强身上。他决定,自己“调查取证”帮他们核算工资。有人觉得这太“老套”,把他划到经验型法官的框框里。黄建强也并不介意,在他心中,查清事实永远是解决纠纷的基础,这笨办法,虽不时髦但也从未过时。
之后的一个星期里,黄建强每天都要到市政局、环卫所“报到”,然后到资料库像大海捞针一样查档案和原始记录,直到傍晚。民一庭庭长邱毅说:“大家都快下班了,黄建强才骑着摩托车、驼着几十斤材料回到法院。”
办公电脑文档里,还存放着5个Excel统计表,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黄建强将166名环卫工人每个月的工资数据一个一个地敲进去,再分项求和、求平均。遇到不懂操作的,黄建强就向隔壁的年轻法官请教。
为及时整理相应数据,黄建强整整加了一个月的夜班。经过和每名环卫工人反复核对、校正,他最终统计出工人的工作时间长短,并计算出精确的劳动补偿数额。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仅仅在补偿款的计算时间是否应该顺延到审判当月这一点上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协议竟未能达成。一审判决后,环卫工人又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落得这个结局,连书记员都愤愤不平起来。
这时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环卫工人代表又来到法院值班室,提出要找黄法官。
“我以为纠纷又升级了,赶紧跑到门口。”黄建强说,见了面才松了一口气,原来是领到终审判决的工人代表来送锦旗和表扬信。黄建强说:“你们上诉了,证明判决还不能够让你们满意,这感谢我受之有愧啦。”“黄法官,如果不是您查明了翔实的数据,我们的官司还是一笔糊涂账,二审也不可能这么顺利!”
“锦旗上千万别写我名字”,在黄建强的强烈要求下,工人代表们只好“让了步”——锦旗照送,但是抬头只写“四会法院”,不写“黄建强”。
民一庭庭长邱毅告诉笔者,这些年四会市民营经济发展很快。他们平时处理的案件中,一半以上是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当事人基本都是外省农民工。同诉讼能力弱的群体打交道,法官必须更加有耐心。搭档3年多,邱毅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为了说明白什么叫“一事不再理”,黄建强用他不甚流畅的普通话和信访当事人谈了1个多钟头,直到对方听懂了为止。
给失怙“黑娃”找妈
“虽然赔了这么多钱,但是我们对黄法官打心里满意。”四会市华凯乐器有限公司代表职员汪福林告诉笔者。
2014年6月,公司员工李洪(化名)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他的死亡被人社局认定属工伤。经劳动仲裁裁决,华凯乐器公司需赔偿李洪6名近亲属抚恤金及工亡补助金50多万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个法律关系并不算复杂的赔偿案,却遭遇了后来一波三折的“剧情”。
难题出在原告身份认定上。在6名原告中,不但包括李洪的妻子和女儿,竟然还有两名未成年子女是他与婚外第三者所生,至今没有户籍。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生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可是,除了“小虹”(化名)这个模糊的名字,家里人也不知道孩子生母是谁,现在在哪里。没有法定代理人代理,两个小孩的身份难以查清,起诉就要被驳回。
黄建强非常心焦。
不仅是诉状上的两个名字,这是两个失去父亲的孩子。要是赔偿落空,“黑娃”们的成长之路将更加艰难。“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黄建强也是一个父亲。想到自己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儿子,他对这个案件有了更深一层的考量。
首先,开始了一场“黑娃”生母大搜寻。
根据 “小虹” 这个名字,黄建强到公安局户政部门提取信息筛查,在圈定了3个可能性较大的人以后,一一打电话到当地村委会进行信息甄别,最终认为原籍广宁县的“小虹”相似度最高。然而,几经周折找到的“小虹”却已经另组家庭,因害怕夫家责难不愿参加诉讼。
眼见举证期限越来越近,对小虹处境十分理解的黄建强决定“调转方向”,说服她到公证处委托死者弟弟作为两个孩子的法定代理人。
在落实了两个小孩的身份信息和法定代理人后,黄建强再次将原、被告双方约在一起,就工伤赔偿做一次性调解。最终双方以68万元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
合议庭“80后”法官夏睿娜告诉笔者,此前自己已经尝试调解很多次,但是双方都无法达成共识。“审判长用聊天的方式,教双方试着换位思考,慢慢地,工作真就做通了。”
“如果原告的身份一直无法认定,或者调解不成功,被告很可能上诉,这样双方就会陷入漫长的诉讼之中,最终利益受损的是死者的两个孩子。”原告代理人、肇庆市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冯标说。他直言,法官完全可以驳回起诉,但是黄建强却选择了一条自讨苦吃的路径:花时间精力调查取证,为“黑娃”寻找母亲。
“要让案结事了,而不是案结了事”,“啃骨头案,像农民种田一样,要能下苦力!”经过此案,民一庭的年轻法官都有所体悟。
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
如果说,黄建强的办案底气来自多年历练形成的职业素养,那么他的“地气”则来自于早年在基层法庭的工作经历。
1994年,25岁的黄建强进入四会市地豆法庭当书记员。在这个号称最北边的基层法庭待了5年后,黄建强又来到“四会的西伯利亚”石狗人民法庭。
在黄建强的讲述里,这两个最偏远、条件最艰苦的法庭,留给他的却是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法庭办公室也兼宿舍,没有床——两个凳子和两块木板一搭就能睡。广东的夏天潮湿、闷热,房顶上没有隔热设施,身上制服一天都没有干的时候。实在热得难熬,只好脱衣服打赤膊,听到院子铁门“空咚”一响,知道有当事人来了,赶紧把制服套上,正冠“迎客”……
让他印象最深的,则是2002年冬天,石狗镇星子岗村委会80岁的农夫彭伯的家事。“我还记得他穿的是一件泛白的中山装。”有意思的是,连自己当上副庭长的确切时间都记不清楚的黄建强,却对13年前案子的人名、地名、时间如数家珍。
亲生儿女不赡养,彭伯连续两次找到法庭。黄建强决定直接进村,一探究竟。
起了个大早,他骑了13公里山路摩托车总算抵达星子岗村村口,村委会的人告诉他,停下车吧,前面只有山路了,摩托上不去。“没想到,这一走,就是一座山。我当时想,总算翻过山头,该到了,才发现前面还有一座山。”这让黄建强哭笑不得。
黄建强开始审案了,把彭伯的儿女召集来,在家门前大树下摆上方桌、长凳,搭起一个临时法庭。原来,彭伯平时比较偏心经济条件最差的小儿子,另外的一双儿女一赌气不管老人了。
放下笔,黄建强分别做三方工作。最后,彭伯表示撤诉,一双儿女也承诺要对老父一如既往的好,风波平息。
“去的时候因为一心想着怎么才能不让这一家人反目成仇,无心看风景。事办成了,回来一路竟发觉,整片山村这样秀美。”说着,黄建强脸上露出笑容。
“地豆就是广东话花生的意思,地豆法庭辖区盛产花生,石狗法庭那一带的砂糖橘是最甜的!”出了市区,汽车在乡间公路上奔驰,大家都忙着说笑。只有黄建强眯起眼睛,一边看着窗外的绿色田野,一边如数家珍。
从1994年到2004年,黄建强都在基层人民法庭办案。这10年间,他去过无数偏远的乡村送达文书、执行案件;接到过标的不到百元的案子;还现场主持过农村离婚老夫妻的财产分割——帮他们清碗筷、分猪羊。
“有个人提着一整筐的鱼在法庭门口等我,我还误以为是卖鱼的,原来是那鱼塘纠纷的当事人,当时结案都2个月了。还有的案件调解成功后,村民高兴极了,眼见家里有什么瓜果蔬菜都摘下来相送。”黄建强说,自己一件都没有要,但是心里也是和他们一样幸福满满。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块土地爱得深沉!”这里有他数不清的青春记忆,这片土地滋养了他的生命,所以他对这片土地上的农民饱含着感情。
20年民事审判经历的打磨,黄建强办起案来相当纯熟,“十八般武艺”信手拈来。但是因为基层法院职数有限,他当了多年的副庭长,还拿着科员的工资。有的朋友劝他调到珠三角发达地区法院,或者找个公司干法务拿高薪。他说,“广州那样的大城市人太多,我待不惯的,还是四会好。”
黄建强的家离法院不远,步行需要半个小时。他习惯每天走路上下班,喜欢那种脚踩着地的感觉,更喜欢边走边看看路边街景。这儿新开了家商铺,那间公司好像曾经在法院打过官司,木棉花谢了又开,榕树在春天萌发出新绿。
生于斯,长于斯,他和四会小城的山山水水已经血脉相连,一如他看到两个读高中的双胞胎儿子黄山、黄河,那样难以割舍。这一切是那么熟悉,一如他每天走进办公室,打开案卷,手指轻触卷宗封皮的感觉,抑或刚刚拿到散发着油墨味的判决书,看着红色印章下自己名字的那种欣喜。
他想起年轻时读过的一首诗:“到远方去,到远方去,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其实,年逾不惑,他活明白了,心远地自偏,“熟悉的地方才是风景”!
快到法院门口了,他又加快了脚步。
(作者:范贞 赵琦玉 梁育锦 责任编辑:杜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