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燮明涉嫌受贿案开庭 清远组织百名党员领导旁听
清远组织百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昨天上午,清远市清新区原副区长何燮明涉嫌受贿案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清远市纪委监察局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百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了昨天的公开庭审。
收受贿赂超190万元
昨天,被告人何燮明部分亲友、媒体记者及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共百余人旁听了庭审。此次是清远首期党员干部旁听庭审教育活动,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何燮明,男,1968年出生,广东清远清城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14年,历任清新县城建规划局副局长、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局长、县人防办主任、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主任,副县长、副区长等职。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何燮明在任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清新县副县长、清新区副区长期间,在主管清新县(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共人民币190.36373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何燮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受贿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依法判处。
当庭承认所有犯罪事实
何燮明的辩护人指出,涉案行贿人均为房地产开发商,皆是为自身利益,主动借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分次送1万~2万元礼金,其行贿具有一定的麻痹性、隐蔽性。庭审中,何燮明当庭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
他最后陈述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案件事实没有异议,鉴于其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案情、积极退还赃款,恳请法庭从轻从宽处理。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