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亡母失踪,遗留房产如何继承?

05.09.2019  15:40

大洋网讯 白云区松洲街螺涌社区的居民小璇的身世凄凉,父亲早年因车祸不幸去世,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随后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夫妻留下的一套房产一直因无法办理继承手续而空置,这成为了小璇和抚养她长大的奶奶的一块心病。眼见奶奶年事已高,祖孙两的“心病”究竟如何解决呢?

父早亡母失踪 房产难继承

记者了解到,小璇的父亲于1997年因车祸去世,彼时的小璇只有2岁。本来就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因丈夫的突然离世而病情加重,于2004年失踪。小璇的奶奶与叔叔报警并多方寻找,却一直未果。随后,小璇便与奶奶一直住在父亲户口所在地螺涌社区,相依为命。

考虑到小璇日后的生活,奶奶一直希望小璇能尽快继承父母名下的这套房产。因此早在2004年小璇母亲失踪后,祖孙两就曾到螺涌社区咨询相关手续。由于小璇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要通过松洲街道残联办寻求帮助,找到母亲后才能继承房产。然而,小璇的母亲至今仍下落不明。

期间,小璇和奶奶也想过找律师咨询,但考虑到律师咨询费太贵,本身就是低保户的祖孙俩无法承受,无奈之下只能搁置。而今,奶奶已经八十多岁高龄,眼见房产继承一事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祖孙俩十分彷徨无助。

社区律师支招,100元解“心病

对于小璇和奶奶的“心病”,螺涌社区居委的工作人员都十分清楚。去年,螺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驻了法律顾问,居委会主任黄润铭立刻想到或者可以通过社区律师帮助他们,于是联系祖孙两前来咨询。螺涌社区法律顾问王金兰律师认真听取了祖孙的陈述并审阅了证据后,当即答复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母亲死亡的方式解决问题。其后,王金兰又指引她们搜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委托律所律师向法院请求宣告小璇母亲死亡的申请。

最终,经过法院法定公告一年期满后,于今年4月22日做出民事判决书,宣告其母亲死亡。至此,小璇根据该判决书得以办理房屋继承,了却了奶奶的一桩心愿。而从开始咨询到事情解决,仅仅花费了100元。如今,小璇与奶奶已经回到老家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为感谢居委会和王律师为其排忧,她们还特意向居委会送来了锦旗。

律师解决方案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四年的,失踪人的亲属、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者死亡。其次,由人民法院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微社区e家通记者吴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