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丢烟头引山火,儿子亦有责

20.04.2015  11:34

  ■黄齐超

  本报近日报道,来自江苏省徐州市的邱×民前往梅南镇老虎村“庵背”探望在此承包山塘的儿子邱某,不料在山塘坝吸烟后乱丢烟头引发山火,见灭火不成竟撒腿逃跑。但很快就被梅县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抓获并刑拘。

  火灾猛于虎,这绝非虚言。随意丢弃烟头引发火灾,虽然是不经意的,但上山作业禁止携带打火机,更应杜绝吸烟行为,这理应是常识。同时也要具备一定的灭火技巧,至少应懂得引发火灾后拨打消防电话。从邱×民引发火灾的细节看,他清明期间初来乍到,对山上干活可能还不熟悉,造成对火灾隐患的忽视以及发生火灾后的惊慌失措、不负责任一跑了之。一方面,暴露了邱×民缺乏防范火灾意识,另一方面,其儿子邱某作为山塘承包人,对父亲的警示不足也不容忽视,从某种程度上也负有一定责任。

  举一反三,或对山上作业有所启发。山区和森林处在防范火灾的最前线,森林公安、消防等部门不但会对山区、林区周边的常住居民严查火灾隐患,也必然会重视他们的生活细节与行为习惯,因为这些也是火灾隐患的一部分。在日积月累的潜移默化中,这也使防范火灾成为山区或林区常住居民的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不过,对于他们外来的亲朋好友和雇佣人员等,公安、消防部门的安全教育和提防火灾隐患的警示则往往鞭长莫及。因而,外来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更大的责任还应落在与之相关的辖区常住居民身上,切莫心存侥幸,放任自行,否则,邱×民的事件就是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