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疫情物资提速!南沙海关实施应急特殊通关措施

28.01.2020  12:32

大洋网讯 记者27日从南沙获悉,南沙海关发布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通告。

通告显示,通知所称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应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15年第102号公告)规定要求。

通知指出,受赠人在申报免税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其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在广州、佛山、韶关、河源、肇庆、清远、云浮市的,可以向广州海关隶属天河海关(地址: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或使用人所在地不是广州海关辖区的,货物进口前请及时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

通知提出应急特殊通关措施。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紧急情况下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在次月底前补办相关减免税手续,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主管海关联系。

捐赠人、受赠人或使用人可在捐赠物资申报前,联系广州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其中,广州通关事宜请联系蔡庆钿,13570556315;南沙海关通关事宜请联系邓少青,13802832256;减免税事宜请联系吴玉琳,13926017922;天河海关减免税事宜请联系李露华,13925001906。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耿旭静 董业衡 通讯员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