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家中养20余只狗被传宰狗窝 数十人前来救狗
老王养了九年的贵宾犬“点点”
近几天,一条“前横路一宰狗窝点被查处,请大家速领丢失的狗狗”的消息,在福州60多个宠物聊天群和20多个家园信息网“疯传”。
东南快报记者在得知消息后,赶到消息中的“宰狗窝点”——福州市鼓山镇鼓三村的养狗人老王家。在二楼两间不过20多平米的房间里,养着二十几只宠物犬。“我们家不是什么宰狗点,这些贵宾犬都是我们自己养的,有人来买我们就卖掉。”
随后,记者通过警方了解到,5日晚,他们确实有到过老王家检查,但这二十几只狗到底是他自己养的还是“待宰狗”还需进一步调查确认。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由于养犬登记制度、狗证和年检等配套管理制度目前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对于老王家是否非法养狗或买卖狗的调查,警方表示存在一定难度。
屋内狗狗狂吠惹人疑,爱狗人士破门闯入
“前几天买夜宵时,我听见那栋房子里有几十只狗在叫。”“宰狗窝点”的报警者阿辉(化名)说,他记得,一个多月前经过这栋楼时,只听见一两只狗在叫。
联想到近来频发的丢狗事件,阿辉跟几个爱狗人士一起报了警。11月5日晚11点多,阿辉和朋友带着四名民警来到了老王家的狗屋前。“我们在楼下的铁门上看到有监视器,而且叫门时,里面一个女的明明看见了我们,却转身走了,没开门。”
阿辉说,狗屋在二楼,当时狗屋主人并不在。他向楼里的其他居民打探消息,他们却躲躲闪闪,这更加深他的怀疑。听见一门之隔的狗吠声,想着朋友丢失的狗狗可能就在里面,他等不及地破开了门,冲了进去……
养狗人老王吃完宵夜回到家傻眼了:“我专门养贵宾犬有九年多了,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狗,从小崽养起。”
“宰狗窝点”疯传网络,一上午近二十人来寻狗
近几天,在福州60多个宠物聊天群和20多个家园信息网“疯传”着一条信息——前横路一宰狗窝点被查处,请大家速领丢失的狗狗。这则“宰狗窝点”的消息让许多丢失狗狗的爱狗人士涌至老王家寻狗。
“我来找我家的哈士奇,它丢了快一个月了”,前天上午10点多,老王家门外,一位戴着眼镜的青年男子恳切地看着老王,希望老王让他到二楼的“狗室”里看一看。
一上午,这已经是来寻狗的第五批人了。“我也丢过一只养了很久的狗,知道那种自己养了很久的狗走失的感觉。”老王说。
这边话音未落,又来了一对寻狗狗的情侣。寻狗情侣带着失望离开。和他们一样带着失望离开的,还有近二十位狗狗丢失者。
警方称:《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2003年后已失去效力
“我一直知道他们家有养狗,之前好像也不会很吵,但是这几天狗狗叫得很大声。”对于老王在家里养的狗,住在三楼的小陈这样说。
而爱狗人士兔兔仍感到很怀疑:“养这么多狗难道不需要证件吗?可以私自买卖这么大量的狗吗?”
据福州警方介绍,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后,《福州养犬管理办法》中关于注册登记的条款就失去效力。警方表示,目前,无法强制养犬人进行犬类登记,相关的狗证与年检的配套管理制度也成空白。
“公安机关只有权对狗扰民等治安问题进行处罚。”警方表示,碰到市民投诉扰民的,公安部门才前往处理,但以劝导教育为主,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市民被狗咬伤的情况,公安部门只能介入调解,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调解不成,那受害者只能到法院起诉。
警方称,《福州养犬管理办法》原本规定经营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犬类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机关注册。但该法在2003年失去效力,使得他们执法时没有依据。
对于老王买卖宠物狗一事,记者联系福州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其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开办宠物会所或者宠物店(有店面)从事狗买卖等相关经营活动的,需要办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而对于私人狗狗的私下转让甚至买卖等行为,目前为止并没有相关规定能对此进行约束。
该工作人员表示,养狗需要办理养狗证,店面的狗狗买卖也需要相关证件。鼓三村的老王养了20多只贵宾犬,且无养狗证和相关营业执照,如果有人怀疑他存在无证经营的嫌疑,可对其进行举报,工商部门将会实地调查并着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