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学院教授: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实现依法治国保障

23.10.2014  22:22

  23日晚,四中全会发布公报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腾讯新闻第一时间连线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对此进行解读。湛中乐认为,作为中共中央具有象征性和标志性的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个案,确保司法公正,净化司法环境,"这让大家对司法公正的实现有了很大期待。"

  湛中乐指出,之前中国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多多少少会受来自外部和内部压力的干扰,外部来自其他系统领导干部的干预,内部则是司法系统内的腐败。尤其是对司法审判权的干预尤为严重。比如前几年影响很大的佘祥林案和赵作海案,就是典型的因外部干预、刑讯逼供等影响司法审判,在真正的司法公正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前,这些冤假错案的出现有它的必然性。

  湛中乐认为,中共中央决定第一次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了领导干部对司法案件的干预,意味着中央高层已经意识到公正司法的重要性,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