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区环保局长违规帮儿套取70万元 自首退还80万
27.03.2015 11:46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主办
5年前,利用职务之便,环保局长轻松为儿套取环保补贴70万元;5年后,反腐风声紧,退下来的环保局长又到检察机关自首并退还80万元。近日,原南京市高淳区环保局局长马某因涉嫌贪污罪受审。
据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介绍,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2009年联合下发文件,设立了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和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专门用于补贴环保项目。看到这样一个资金补贴项目,马某想到了自己的儿子,决定套点资金给儿子。
马某的儿子没有工作,在父亲和岳父的资助下,搞了一个养殖场。到项目申报时,马某儿子养殖场的污水处理、沼气池等环保配套设施尚未建成,按相关要求并不符合申报条件。于是马某找到负责申报工作的环境管理科科长陈某,说是自己儿子的养殖场,申报材料“缺什么补什么”。陈某和科室其他工作人员,连看都没有去养殖场看一眼,就把所有申报材料弄好了,材料往上送的时候,还主动跟相关负责人打了招呼。
就这样,马某儿子的养殖场轻轻松松申请到70万元拨款。2009年下半年,这笔补贴资金就打到当地财政部门。马某没有立即动用这笔钱,而是等到第二年年初,才让环保局出了公函,把钱划到了养殖场账户。马某从中拿走40万元,在当地买了门面房,剩余30万元,留给儿子自己用。
去年底,反腐风声越来越紧。从环保局长位置上退下来的马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前往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为争取宽大处理,马某退还了套取的70万元资金,且多退了10万元。此后,因涉嫌贪污罪,马某被检察机关取保候审。
马某贪污案近日开庭审理,高淳区纪委组织大批干部旁听了庭审。庭审中,马某没有聘请律师辩护,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与犯罪事实,他全盘认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案件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记者朱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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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3.2015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