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半数镇(街)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10.07.2015  18:27

 

珠海:全市半数镇(街)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媒体报道)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报道:2日下午,我市“法律顾问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知,我市3个行政区中有2个区、24个镇(街)中有12个街(镇)已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预计2015年年底前3个行政区、24个镇(街)、318个村(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提供法制宣传、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以法援处、公证处、司法所、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顾问工作室等为依托建立,以基层司法行政“四支队伍”(司法行政干警、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干、公职律师)为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参与进来的大学法律系师生、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开展法律服务。

    另据会议介绍,2014年一年,全市317个村(社区)的近200名村(居)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服务5848次,服务对象达17110人次。由于村(居)律师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2014年珠海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9%,其中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同比下降19.3%和42.4%。

    会议要求市律师协会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挂点执业律师要主动倾听村居“两委”的意见建议,到群众当中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真正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

(《珠海特区报》2015-7-5  03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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