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实验动物许可事项的公告

03.11.2017  23:21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申请事项进行了评审。按照书面审查及现场评审意见并经研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新申请)

  单位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王迎军。
  设施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东路382号(教学区)。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B2栋二楼东南侧527㎡、西侧318㎡)。
  许可证号:SYXK(粤)2017-0178。
  有效期:2017年10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二、准予以下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单位名称:深圳市领先动物实验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贵。
  设施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应人石三和工业区。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兔、犬、猪,C栋1楼415㎡)。
  许可证号:SYXK(粤)2016-0153。
  有效期:2016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6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姜峰。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张贵。

  (二)单位名称: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志华。
  设施地址:广东省韶关市西郊沐溪工业园沐溪大道216号。
  适用范围:普通环境(豚鼠、兔,180.2㎡);屏障环境(小鼠、豚鼠,196㎡)。
  许可证号:SYXK(粤)2014-0098。
  有效期:2014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2日。
  变更情形:法定代表人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曹之舫。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邓志华。

  对以上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事项准予行政许可,并向相关单位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证,适时对相关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请准予许可的相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实验动物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届时对我厅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