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及其对广东的启示
内容摘要: 本文分析了近年来瑞典自主创新基本情况及瑞典政府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比较广东与瑞典在自主创新方面的差距,借鉴瑞典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寻广东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路径。
关键词: 创新 比较 分析
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制度保障。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靠廉价的土地、劳动力成本和资源消耗为特征的追求速度型粗放式增长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的背景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具有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自主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外出调研就选择广东,明确要求广东围绕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创新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如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把发展的动力机制真正转到创新驱动上来,是当前广东面临的一道时代考题。
瑞典虽然国家不大,但其自主创新能力却誉满全球。同时,瑞典的政治体系具有民主社会主义的成分,其制度建设经验对我们来说显得更加接近和更具可比性。瑞典如何从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的经济转变为制造经济为主体,并更进一步地向以服务和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转变?瑞典的自主创新具有哪些显著的特点,政府在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广东如何借鉴瑞典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这是本文主要关注的内容。
一、瑞典自主创新概况
瑞典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东南部,总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广东的2.5倍,是北欧最大的国家。2014年,瑞典人口974.7万人,不及广东的1/10;GDP3.9万亿瑞典克朗(约合5579.36亿美元),相当于广东的50%,但其人均GDP高达57269美元,是广东的5.5倍。 [①]在我们印象中,瑞典是高福利国家,生活水平较高,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发达,被誉为“从摇篮到坟墓”的典型代表。
瑞典不仅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创新之国”,诞生了诺贝尔等一大批世界知名科学家,发明了红磷火柴、汽车安全带、电脑鼠标、防滑机车、高压发电机、网络电话软件、心电图记录仪、治疗肿瘤的伽马刀等影响深远的创新产品,培育了爱立信、沃尔沃、ABB、伊莱克斯、萨博等享誉全球的大企业。瑞典从上世纪70 年代开始实施新的产业调整战略,进一步加大科研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创新能力不断提升。2008年,欧盟委员会一项研究报告显示,瑞典是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它的表现不仅超过其他欧盟成员国,也优于美国、日本和以色列等创新型国家。欧盟发布的2012/2013年度“创新经济体”排名,瑞典位列第一名。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3全球创新指数排行榜”显示,瑞士名列第一,瑞典和英国分列第二和第三位。瑞典的科技文明并不是一夜之间冒出的奇迹,而是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和雄厚的科技基础。概括起来,瑞典的自主创新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1.具有悠久的创新传统。瑞典人对探究自然奥秘似乎有着天生的兴趣,很久以前就对世界做出了独立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贡献。除了众所周知的诺贝尔,还涌现出了诸如发现淋巴管的鲁德贝克、发明植物分类法的林奈、标定温度计度量单位的摄尔西乌斯等一大批著名科学家。早在1739年,与英国皇家学会、法兰西科学院、前苏联科学院齐名的瑞典皇家科学院就成立了,开始有组织地开展自然科学研究探索。斯德哥尔摩街头随处可见的自然类博物馆是这一传统的另一佐证。
2.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突出。瑞典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作为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其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国家创新战略重点考虑企业的市场需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比如2012年来源于政府的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27.7%,但在研发经费使用方面,政府部门占比只有4.8%,反而企业占比超过2/3。企业研发经费主要用于应用研究,既包括企业自身研究,也包括与大学、科研院所或其他企业的联合研究。
3.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国家资助的高校、专业研究所、皇家科学院和工程院以及企业资助的下属研发部门。科研开发投入逐年增加,每年开展研发项目超过5000个。据统计,在瑞典就业人口中,有38%任职于科技型企业,这一比例为全世界最高。瑞典不断加强产学研结合,重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交流,通过紧密合作,把各种创意、方法和研究成果转换为成熟的新产品。设立了“卓越中心计划”,主要是依托大学设立研究中心,企业人员和高校师生在中心以研究项目方式开展基础研究和竞争前技术研究。
4.推崇团队合作、平等和谐的文化。瑞典实行的是社会民主主义市场经济,各阶层收入差距十分小,比起其他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平均工资不相上下,但高工资岗位比例就要少很多。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这种近乎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机制似乎应该会抑制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但实际上,大多数瑞典人十分认同这种社会分配模式。在这种文化中从小就树立和培育起来的放松心态和团队合作精神,让有创新能力的人较少带有功利思想,不急功近利,而更多出于个人兴趣爱好,更加自由与从容地进行科学探索和技术发明。
二、瑞典政府在自主创新中扮演的角色
瑞典国家创新体系最突出的特点,是政府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瑞典政府并不直接参与市场创新和竞争,政府负责制定国家创新政策并由议会通过。政府通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以及有利于创新的治理体系,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促进它们之间的互动,有利于整个国家创新活力的激发。
(一)制定具有前瞻性且符合实际的国家创新战略。瑞典人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很早就认识到,国小、人口少、资源贫乏,除了大力增加人力资本,加强自主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没有其它强国富民之路。瑞典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结合本国国情和发展阶段选择重点产业领域,制定相应的创新战略和规划,有效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上世纪70年代,针对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缓,瑞典及时调整产业方向,侧重于发展信息通讯、生物、医药、航天等现代高新技术产业,为经济复苏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1981年,题为《瑞典之未来》的决议通过,目标是在瑞典国内创造出最佳的研发和教育环境、稳定的社会经济和健全的创新体系。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加剧,其创新战略更加注重创新与实际的结合,将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并重,使创新成果更加贴近市场。2004年,瑞典政府颁布“创新瑞典――革新增长战略”,旨在把瑞典建设成为欧洲最具竞争力、最有活力和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同时也要成为世界上对知识型企业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国。为了鼓励和支持创新研发,瑞典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国家技术发展局(VINNOVA),其主要任务是制订应用研究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并通过对新产品、新方法和新系统的支持,提高瑞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建立完善的自主创新机制。为给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方面,瑞典政府先后制定了研究政策法案、创新体系中的研究开发与合作、瑞典增长等政策。在创新政策的实施机制方面,瑞典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高等院校、非营利独立研究机构、企业科研机构作为创新活动的主体分工明确且协调统一。2008年,瑞典颁布研究与创新预算法案,制定了能源、卫生与健康、环境与气候变化、信息与通讯技术等领域的24个国家战略领域研究计划,注重加强产业和学术研究机构的合作,以强化未来竞争优势。在专利保护制度建设方面,注重国际合作,将创新成果向国际扩散,推出了适用于整个欧盟内部的专利保护制度,即只须申请一个专利,就可满足所有欧盟国家的专利要求。强调技术决策的公开和透明,注重技术创新的监督管理和项目评估。瑞典政府除了激励国内瞄准未来的创新,也注重增加“创新需求”。比如上世纪90年代瑞典大力推广计算机的使用,任何市民购买电脑,都可以获得极优惠的购买价格,使得计算机在很短时间内迅速在瑞典家庭中普及开来。类似的政策还体现在政府对生物燃料等新能源技术的推广上。
(三)高度重视人力资本和教育投入。对教育和科研的大力投资、良好的人才储备,是瑞典科技竞争力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瑞典尤其注重基础研究,拥有一批世界顶尖水平的知名学府。如卡林斯卡医学院,被广泛认为在医学研究上仅次于哈佛大学,还有已经有500多年历史、贡献过9位诺贝尔奖得主的乌普萨拉大学,再加上斯德哥尔摩大学、隆德大学,不到1000万人口的国家却有4所大学每年都稳定地进入世界百强大学排行榜。瑞典的皇家工学院、查尔摩斯工学院也都属于欧洲著名的工科大学。瑞典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更是毫不吝惜,从幼儿园到大学实行完全免费,上大学还可以得到政府资助和贷款。目前瑞典每个大学生每个月都可以拿到2000瑞典克朗的政府无偿资助,5000多瑞典克朗的政府低息教育贷款,足够满足租房和日常生活开支。教育贷款从大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后才开始偿还,可一直还到60岁。学校教育非常注重学生对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学校跟企业、跟科技界有很多的合作,在学校当中,他们就有很多社会的实践。在瑞典,设有各种针对不同年龄、旨在鼓励创新的活动和组织,比如针对儿童的“天才之光”活动,针对小学生的“小小企业家”活动,针对初中生的“初中生发明竞赛”,针对高中生的“年轻企业家”活动,面向大学生的“温室”活动。
(四)高效灵活运用支持自主创新的财政政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财政政策发挥了直接而关键的作用。近年来,政府的多项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左右,但政府的多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还要大。上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使瑞典经济陷入了困境,庞大的福利开支导致财政赤字居高不下。通过对社会福利体系的改革,瑞典的财政赤字逐渐减少,但同期的财政科研支出却有增无减。瑞典财政科研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99年的1.22%提高至2010年的1.69%,高于同期欧盟平均水平1.49%,大部分政府科研经费投向大学和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研究。同时,政府科研投入还紧密结合本国创新战略计划,注重加强科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科研经费资助机制较为科学。政府不直接管理和干预科研项目的安排和科研经费的分配,基本是授权下属机构履行具体职能,而下属机构的管理人员无项目安排和经费分配的决策权,一般是授权业内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决策。根据瑞典创新政策的规定,科研经费除了政府直接划拨给各类高等院校外,其他科研机构分别根据各自涉及的研究领域和申报对象,经过评审确定资助项目。注重加强科研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政府资助的每个科研项目,均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具体工作指南,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地开展工作,客观上减少了滥用科研经费的机会。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往往采取第三方审计的方式,加强社会监督。
(五)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数十年以来,瑞典政府采取多项措施改善微观经济环境,通过放权增强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不过,瑞典大企业一直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大企业研发的大量投入促进了瑞典在重点行业技术实力的提升。近年来,随着通信、医疗以及环境相关的产业发展,瑞典的创新政策正在经历由支持大公司向培育中小创新型企业转变。瑞典专门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小额贷款机构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机构等,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直接为中小企业服务。根据议会法案由中央政府安排预算设立专项基金,向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和信贷担保,最小信贷额度为5万瑞典克朗, 最多可达企业现金投入的30%。2005年,VINNOVA实施名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的项目,由政府和中小企业共同投资进行研发,帮助中小企业申请该项目资金。政府成立的国有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与市场融资机构如银行、风险投资机构等相结合,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资服务体系。
三、广东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广东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找准目前存在的一些短板,并有针对性地及时加以解决。总体来看,广东在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发投入不多,科技活动强度有待加强。广东是我国经济大省,科技投入总量在全国位居前列,R&D经费从2000年的10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045亿元,年均增长23.0%,2013年更是达到1443.5亿元(约合233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江苏。但与经济和产业发展水平相比,广东科技投入的强度仍显不足,R&D经费占GDP的比例为2.32%,明显低于北京、上海,也低于江苏等创新能力较强省份。2013年,瑞典R&D投入1263.7亿瑞典克朗(约合194.4亿美元)。虽然从R&D投入总量上,广东已经超过瑞典,但若除以相差10倍的人口,人均R&D投入总量差距相当明显。同时,从R&D经费占GDP的比重来看,与瑞典差距也比较大。进入新世纪以来,瑞典R&D经费占GDP的比例相当稳定,在3.40%-3.85%之间,一直保持了较高水平(见表1)。
表 1 近年瑞典和广东R&D经费占GDP比重(%) [②]
| 2003 | 2004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瑞典 | 3.61 | 3.39 | 3.39 | 3.50 | 3.26 | 3.50 | 3.42 | 3.22 | 3.22 | 3.28 | 3.30 |
广东 | 1.14 | 1.14 | 1.11 | 1.18 | 1.27 | 1.37 | 1.67 | 1.76 | 1.96 | 2.17 | 2.32 |
(二)研发能力不强,产业核心技术缺乏。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后,广东顺应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抓住产业升级的新动向、新机遇,结合国内外需求的发展变化,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促进产业升级,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突出。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从2007年的20.5%提高到2013年的25.1%;先进制造业的比重从2007年的45.1%提高到2013年的47.9%。2014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278351件和179953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75148件和22276件。全省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3332件,同比增长15.7%,占全国总量的55.5%,连续13年位居全国首位。近年来广东在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尚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发展模式有待创新,对其它产业的关联和带动作用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与此同时,过去以加工贸易为起点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影响还很明显,一些支柱产业,如计算机、通信以及一些电子设备制造业虽然戴着“高技术产业”光环,却从事着“低技术、低附加值、低效益”环节的生产,虽然规模很大,但并没有掌握核心技术,重要的零部件大部分都要依赖进口,产品价值链中的高附加值部分被国外企业获得。研发项目含“金”量不高,非R&D项目占比过大。2013年,全省工业企业全部科技项目中非R&D项目1.79万个,占了科技项目的30.4%。在对限额以上科技项目统计中,R&D项目2.64万个,其中,技术含量低的项目占了认定项目数量的21.5%,同类同型或技术特点相似的项目占了18.2%,简单的技术集成研发项目占了13.1%。可以说,缺乏核心技术、产品附加值低一直是广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的短板。瑞典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国家之一,在信息通讯、生命科学、清洁能源、环保、汽车等领域具有强大研发实力。瑞典的人均发表科技论文数、人均拥有跨国公司数在全球都是名列前茅。根据世界各国PCT专利申请量的统计,瑞典始终排在世界前十,是人均拥有发明专利和专利申请最多的国家之一。爱立信、阿斯利康等瑞典企业在世界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研究机构,吸引当地优秀人才,依靠科研、人力等资源对同一技术领域长期投入、不断探索,在行业内积累了绝对领先优势。
(三)R&D投入结构单一,区域结构亟需优化。从近年世界一些主要国家的R&D投入结构看,发达国家的结构比较合理,虽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还是研发投入的主体,但对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肯花本钱,占比也较高。欧美发达国家基础研究占科技研发(R&D)投入之比普遍在15-25%之间。广东基础研究实力偏弱,就是在国内也没有优势。2013年我国基础研究占比仅为4.7%,北京、上海、天津分别为11.6%、7.1%和4.2%,广东只有2.3%。应用研究在发达国家占有较大的比重。近年发达国家的应用研究一般都在17%至50%之间,广东为7.1%,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从R&D经费的资金来源看,广东的政府资金投入116.22亿元,占8.1%;企业资金投入1290.71亿元,占89.4%;境外资金投入9.83亿元,占0.7%;其它资金投入26.69元,占1.8%。2011年瑞典来源于企业部门的研发经费占全部研发经费的57.3%,来源于政府部门占27.7%,来源于其他资金占15.0%。广东R&D经费企业投入所占比重较大,在政府投入方面,广东的力度明显较小(见表2)。
表2 瑞典与广东R&D经费结构比较
项 目 广东 瑞典 1.按经费来源分(%) 企业资金 89.4 57.3 政府资金 8.1 27.7 其他资金 2.5 15.0 2.按执行部门分(%) 企业部门 85.7 67.8 政府部门 3.1 4.8 高等教育部门 3.2 27.1 其他部门 8.0 0.3 3.按研究类型分(%) 基础研究 2.3 — 应用研究 7.1 — 试验发展 90.5 —
此外,广东在R&D投入区域分布上差异较大,潜力有待挖掘。按区域分,2013年珠三角地区R&D经费为1357.22 亿元,占全省的94.0%,粤东西北地区R&D经费投入仅86.23亿元,仅占全省的6.0%。这种区域发展存在的极大不平衡性,制约了全省研发创新的全面发展。地方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方面,2013年珠三角地区财政科技拨款为258.11 亿元,粤东西北地区仅为17.27亿元。
表3 2013年广东各经济区域R&D经费情况
经济区域 | R&D经费(亿元) | R&D经费占GDP比重 |
珠三角 | 1357.22 | 2.56% |
东 翼 | 32.38 | 0.70% |
西 翼 | 25.70 | 0.49% |
山 区 | 28.15 | 0.67% |
(四)高尖端人才缺乏,创新人才素质不高。2013年,广东R&D人员为65.2万人,居全国之首,但高素质创新人才供给明显不足。目前,广东高中级技术人才占专业人才的比重在全国只排在中等水平,与经济大省地位十分不符。广东每万劳动力中R&D(研究与开发)活动人员数远低于瑞典的水平。2012年,瑞典每万人就业人员中从事R&D活动人员为176人,其中研究人员为107人,居于世界前列。广东每万人就业人员中从事R&D活动人员为109人,其中研究人员为39人,与瑞典差距较大。
表4 瑞典与广东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比较
项 目 | 广东 | 瑞典 |
1.人力资源 |
|
|
从事R&D活动人员(千人) | 652.4 | 81.3 |
#研究人员 | 232.5 | 49.3 |
每万人就业人员中从事R&D活动人员(人) | 109 | 176 |
#研究人员 | 39 | 107 |
2.从事R&D活动人员 按执行部门分(%) |
|
|
企业部门 | 81.3 | 68.7 |
政府部门 | 2.3 | 4.1 |
高等教育部门 | 6.8 | 26.8 |
其他部门 | 9.6 | 0.4 |
瑞典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实行免费教育,全国有40余所高等院校,有一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会进入高校深造,其他的青年也基本都接受了职业技能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总体来说,从事R&D活动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普遍较高。从国内来看,广东研发人才队伍素质有待提高。R&D人员中拥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最多的是北京,其次是江苏、上海,广东比江苏少近5000人;但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为41.8万人,无论从总量还是从占比来比较,都远远高于其他沿海发达省市。
表5 国内部分省份R&D人员学历构成情况
单位:万人
| R&D人员 | 其中: | |||||
全时人员 | 非全时人员 | 博士毕业 | 硕士毕业 | 本科毕业 | 其他学历 | ||
北京 | 33.4 | 24.3 | 9.2 | 6.0 | 7.7 | 8.1 | 11.6 |
天津 | 14.4 | 8.2 | 6.2 | 0.9 | 1.9 | 3.5 | 8.1 |
上海 | 22.7 | 15.4 | 7.2 | 2.2 | 3.8 | 5.6 | 11.0 |
江苏 | 62.7 | 40.5 | 22.2 | 2.5 | 6.5 | 20.9 | 32.7 |
浙江 | 41.6 | 25.7 | 15.9 | 1.3 | 3.2 | 10.6 | 26.5 |
山东 | 40.9 | 27.4 | 13.5 | 1.4 | 4.3 | 13.1 | 22.1 |
广东 | 65.2 | 44.2 | 21.1 | 1.8 | 6.7 | 14.9 | 41.8 |
四、借鉴瑞典经验,加快推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在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之后,广东经济站在了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要抓住和用好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总抓手,引领和支撑全省更好地步入经济发展新常态。
(一)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推动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破除一切制约自主创新的制度障碍,推动经济社会领域相关改革同步发力,把创新驱动的引擎全速发动起来。在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鼓励作用,制定自主创新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大力推进科研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调动各方力量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社会资金投入创新研发。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调查和统计制度。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加大创新驱动发展指标的权重。加强开放合作,积极推进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国际合作,在开放合作中提高创新水平。加强基础性研发平台的建设,使得企业在此平台上通过竞争来完成资源的配置,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多重监管来完善其工作流程,限制和约束其不规范行为。大力普及科学思想、创新精神,营造热爱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全面优化创新环境。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授权、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及有效发明专利的维持。注重创新素质教育,实施支持青少年创新的计划,并把创新的意识,创新能力的培养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
(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人才高地。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发挥作用的环境,是广东实现创新驱动,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要通过完善创业条件、生活环境、社会保障、出入境自由等政策举措,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激发全省创新创业活力。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流动、使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明确人才种类、数量及科研成就等目标,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运用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原始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专家和创新企业家。利用社会力量,定期举办科技创业大赛,打造科技创业品牌,有效推动知识、创意、人才与资本、管理、市场结合。依托广州大学城等载体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基地,支持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建立粤港澳人才合作机制,打造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创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采取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创新人才队伍,加快形成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充分发挥广州留交会、深圳国际人才交流会等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培养一批素质高、复合型的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健全创新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通过提供有效转岗培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户籍制度等,为创新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探索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政策。
(三)通过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要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研发资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同时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共同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加快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工业设计、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创业孵化、企业融资、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与全过程的创新服务。支持科技型企业研究制定上市路线图,引导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四)全面加快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促进“制造广东”向“创造广东”转变。强大的制造业对于一个国家地区创造就业、促进出口、提升知识创造和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长期繁荣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立足于充分发挥广东制造的现有优势,在深刻认识新一轮技术与产业革命规律与特性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集成、综合应用和融合创新,促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全面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广东”向“创造广东”转变。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国家创新示范区,加快打造国际创新中心,更好地服务一路一带战略。
(五)改善 R&D经费的支出结构,提升自主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基础研究是创新的源泉和根基,是保持国家长远竞争力的关键。要加大政府投入和引导,联合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积极性,加强关键启动型技术如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先进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等属于前沿领域的基础研究。加强应用研究,提高研发投入的经济效益。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科技研发,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前景有重大作用的应用研究,例如开展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应用研究,并尽快与市场对接,研究生产出一些适销对路的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高科技产品,既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又反过来促进科技研发深入。
供稿单位:办公室
撰 稿:张云锐
[①]瑞典的相关数据来源于瑞典统计局网站;广东的相关数据来源于《2014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②]瑞典的相关数据来自OECD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