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解网络谣言,争做“四有”中国好网民

03.08.2015  17:47

前不久,中央网信办、各地网信办、相关网站负责同志在“2015中国好网民系列活动”专题网页留言,点赞“四有”中国好网民,呼吁掀起争做“四有”中国好网民热潮。而由中央网信办指导、央视网中国公开课频道策划制作的《网络大讲堂》系列原创公开课也将在8月初推出倡导“四有”中国好网民,呼吁杜绝网络谣言的节目。

何谓“四有”好网民?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四有”是一把看不见却可感受的标尺。有无契合法律刻度,有无吻合道德刻度,有无咬合能力刻度,是不是好网民,有没有做到“四有”,拿标尺一量便一目了然。截至2015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已达6.68亿,手机网民5.94亿,如果每名网民都向“四有”靠拢,不仅网民自身澄澈优雅,互联网也前途无量。

成为“四有”好网民,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所为者,不言而喻;所不为者,同样林林总总。比如如何对待网络谣言?

要想成为好网民,就不能造谣。网络谣言,蛊惑人心。由于网络平台大、传播快,最容易被谣言裹挟。任由网络谣言生成,互联网的“植被”就会败坏,互联网生态就必然恶化。不制造网络谣言,这是基本的上网底线之一。有些人出于利益或好玩,炮制谣言,结果被拘留,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千万别以为制造网络谣言不会产生什么后果,更别认为造谣后可以逍遥法外。同时,也别认为造善意的谣言就没事,天津某网络编辑为了提醒市民防止儿童拐卖,编造了10个容易被拐的场所,出发点虽好,但属编造,同样被刑拘。

要想成为好网民,也不能传谣。有时,面对抓人眼球却未经证实的消息,手指一摁或鼠标一点,便轻易完成了一次传谣。传谣的网民,有时并无恶意,甚至不知不觉之间传了谣,也属于“受害者”。但是须知,网上那些耸动人心的消息,有的就是谣言,身为成熟而理性的网民,应该不信谣不传谣。越是喧嚣,越要冷静;越是众口一词,越不能随波逐流。有“谣”不信、有“谣”不传,遇事多分析,不传播心里没底的信息,就不会被谣言所迷惑。

要想成为好网民,还不能甘于沉默。其实,不造谣容易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也较容易做到,难做到的是举报谣言和挞伐谣言。有些人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遇到谣言选择离开;还有的人看到谣言兴风作浪,但抱着看笑话或者看热闹的心态,也不制止。正因为如此,所谓的“7·23”动车事故中政府花2亿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就颇有市场和生命力。其实,对这种拙劣的谣言不能姑息,该举报就举报,该挞伐就挞伐,消灭它们,它们才不会继续蒙蔽网民。

在信息传播碎片化的当下,谣言的生成、传播与消失,远非“不攻自破”那么简单,也不是一句“止于智者”就能立马消散。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势在必行。总之,做好网民,我们一方面要增加自律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另一方面也应该增强公民意识,要敢于辟谣,敢于同造谣者针锋相对,要掌握“谣言粉碎机”,不让造谣者兴风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