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乔丹牌鞋材 万江一老板获刑3年罚10万

23.12.2015  18:30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假冒乔丹品牌鞋材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黄某从2014年4月开始,在万江简沙洲鸿福北路开设一运动鞋加工厂,聘请张某为制作运动鞋的技术员。

该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未获得相关注册商标权益人的授权,生产假冒乔丹牌运动鞋。黄某根据客户的要求,在网上购买正品乔丹牌运动鞋作为样板给张某拆解,张某在明知没有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仍告知黄某生产假冒乔丹牌运动鞋需要的各种材料,并指导其他10多名员工生产假冒乔丹牌运动鞋。

2014年12月,公安机关对该鞋厂进行查处,当场缴获成品假冒乔丹牌运动鞋400双、假冒乔丹篮球鞋垫2000个、假冒乔丹篮球鞋面3800个、假冒乔丹篮球鞋底6000个、假冒乔丹篮球鞋贴标1000个、机器设备17台。经鉴定,400双乔丹牌运动鞋的总价格为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