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划定9条林业生态红线 9206万亩林区“碰不得”

11.12.2014  19:26

12月9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出台的《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正式划定了全省包括林地保有量等在内的9条林业生态红线,红线区域面积共92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85%。

据省林业厅副厅长黎平介绍,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包括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蓄积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物种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等9项内容。

具体的红线指标为: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32亿亩,森林面积保有量不少于1.32亿亩,森林蓄积保有量不少于4.71亿立方米,公益林面积保有量不少于8891.39万亩,湿地面积保有量不少于31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不少于1890万亩,物种数量不少于现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古大珍稀树木保有量不少于现有古大珍稀树木的种类和数量,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5.2%。

按照上述内容和指标,林业部门将全省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地、有特殊价值的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迹等在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要水源地、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的林地、湿地及禁止开发区以外的国家级和地方公益林地等重要区域划为生态红线区域,覆盖面积达9206万亩。

其中,一级管控区1198万亩,包括全省一级国家公益林地和所有湿地;二级管控区8008万亩,包括红线区域内一级管控区外的公益林地。

一级管控区内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黎平强调,“对于国务院批准或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一级管控林地和湿地的,必须严格审核并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此外,二级管控区内严禁实施影响管控区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

黎平指出,林业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的林业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是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护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全省林业生态红线的划定,对于保障长江、珠江“两江”生态屏障安全,保护和发展全省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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