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根除城市管理顽疾

27.10.2014  11:07

  林德培

  近日,一则“鄱阳城管暴力执法围攻殴打妇女”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的余温未散,20日邯郸市又曝出一土豆粉商家占用公众场所被城管暴力执法,24日再曝出泉州城管脚踹车辆殴打女商贩……城管本是一个维护市容市貌的部门,他们也确实起到了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但频发的暴力执法,给他们冠上了坏名声。

  在城市生活中,对非法经营的小商小贩加强管理确有必要,但对他们不能简单粗暴地“一赶了之”,甚至以暴力威慑。所谓“不强力无法执法”的说法,只是不称职的城市管理者的“笨办法”,根除城市管理顽疾还需引用法治思维。

  许多市容违规行为,究其根源,大多与城市服务功能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相关。小商小贩违规摆摊设点所以有市场,多是因为城市相关商业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店家违规设置广告牌,多与申请户外广告渠道不畅、手续繁琐、费用较高有密切关系。

  当前,许多城市对城区“六乱”的管理还不够到位,大量人力物力往往消耗在无休止的“猫鼠游戏”和突击整治运动战中,陷入“脏乱—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怪圈。因此,迫切需要“执法型城管”向“服务型城管”转变,正确处理好教与罚、堵与疏的关系。尤其对乱摆摊位的贫困弱势群体要注重教化引导,尽可能设置方便的经营网点,来化解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矛盾。当然,还要完善城管执法的追责制度,严格规范城管合法执法。

  可喜的是,近期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这个群体合法经营权。这意味着省内食品小摊贩将进入“登记合法”时代。在此背景下,作为行政处罚执行者的城管部门,更要改变管理思路,视“服务”重于“管制”,不能让“冲突”成为城管执法甩不掉的标签。只有用法治、法律的方式来根除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顽疾,才能形成持久有效的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