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创电信欺诈犯罪 不能让警方孤军奋战
东莞时间网讯 近年来,欧美国家针对电信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时高发的态势,警方与电信部门多方开展了联合行动。
本报报道,我市由公安局牵头,成立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案组,各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派人加入,建立快速联动机制。先对全市范围内的电信诈骗案件进行统筹、梳理和初查,发现线索的马上连同分局刑侦大队一起开展侦查工作。
相关部门提供的一个数据是,截至3月25日,我市电信诈骗案件发案224宗,同比上升31.8%。对此,相关部门的解释是,一季度全市电信诈骗案数据上升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今年市公安局扩大了电信诈骗案件的立案范围。二是警方加大宣传力度后,被骗群众主动报警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尽管如此,我们仍不可忽视一个事实的存在,一些公民在受到欺诈伤害后出于种种原因,选择不报警的比率仍然不低,如果加上这类不报案的案件数,那么,电信欺诈犯罪对社会安全的威胁和损害可能仍然远远高于我们的估判。
电信和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性,几乎被我们每个人所感知。如果提出一个问题,你是否收到过欺诈短信和欺诈性的QQ信息,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回答“yes”。与之相反的情形是,尽管电信欺诈犯罪层出不穷,但警方有效的作为似乎不大。就媒体报道来看,电信和网络欺诈破获的案件极少。显然,电信和网络欺诈犯罪具有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而且,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犯罪分子转移钱财速度快,消灭作案痕迹的能力强,正是这些因素加大了警方破案的成本,甚至让警方一时之间毫无头绪。
电信或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性和伤害性,倒逼相关部门采取联手行动,而不能让警方孤军奋战。许多业内人士指出,从早期的垃圾短信到今天的电信和网络欺诈,尽管违法犯罪的技术水平已经大大提高,让电信行业的监管受到了技术限制,不过,违法犯罪人员毕竟使用了电信工具和渠道,也必然留下高频率使用的痕迹,如果追踪这些痕迹,并查找作案线索,破案乃至案发前有效干预都是有可能的。
近年来,欧美国家针对电信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不时高发的态势,警方与电信部门多方开展了联合行动。电信部门不仅要向警方开放某些涉案的电信资源,协助警方破案;而且,还要在国会立法要求下,基于企业公民责任,扩张电信企业的自我安全防护功能。针对某类特定的高发的电信欺诈,电信企业须查漏补缺,提升技术防范能力,防止类似的犯罪案件再度发生。
无论是警方的高效行动,还是电信行业防范功能的强化,都会加大电信和网络欺诈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压制犯罪分子的活动能量。更重要的是,部门的联手行动,无疑会激励公民的行为自觉,让公民更有动力积极举报,参与到打击电信欺诈违法犯罪的行动中来。(高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