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缴获假电动车376台 涉案约人民币41万元
东莞时间网讯 “3+2+2”专项行动以来,寮步公安分局加大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露头就打,于近日成功侦破一宗假冒注册商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假电动车376台(成品245台,半成品131台),半成品材料一批,涉案价值约41万元。
2015年5月21日,寮步公安分局联合寮步镇工商分局对寮步镇西溪涵头村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发现仓库内有大量标识“富美达”和“小美”的成品电动自行车以及半成品配件材料。经核查,该批自行车成品及配件,均为该出租屋承租人赖某从天津市翔美车业有限公司进货,但赖某未登记注册销售营业执照,且自行组装电动自行车出售,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据此,检查组立即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将赖某传唤至派出所,并将171台涉嫌假冒“富美达” 和“小美”品牌的成品电动自行车,一批半成品材料及交易单据等查扣。
审讯初期,嫌疑男子赖某拒不承认销售假冒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声称以往在销售翔美公司的成品电动自行车时,通过物流发货,经常出现电动车被压坏受损,经沟通联系,从2015年3月份起,翔美公司给予其一份“生产许可证”,同意由其将该公司半成品配件材料组装为成品电动自行车销售,只是无工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企图以此蒙混过关。
在政策审讯和证据的攻势下,嫌疑男子赖某最终对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交代因以往在开店销售“富美达”和“小美”电动车时,对该两种牌子的电动车的架构、半成品配件材料型号等非常熟悉,遂于2015年3月起,通过分别购买该两种牌子电动车的半成品配件材料,在西溪涵头村出租屋内以家庭式作坊形式,组装制造假冒电动车,再联系熟络下家到出租屋内提货销售获利,至今共组装400多台,销售60多台,涉案价值约人民币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