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移植、电子耳蜗等五类项目或能用医保报销啦!
肝脏移植、电子耳蜗等五类项目或能用医保报销啦!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网站挂出《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把性病检查治疗项目、违反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肝脏移植术以及电子耳蜗(限6周岁及以下儿童)合共五类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征求意见稿在6月13日至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五类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如下:
(一)鉴定性病检查、治疗项目;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诊疗项目;
(三)违法犯罪或因个人过错所承担责任的医疗项目费用,如斗殴、酗酒、自杀、性病、故意自伤、自残、戒毒等;
(四)肝脏移植术;
(五)电子耳蜗(限6周岁及以下儿童)。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对《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粤劳社〔2000〕304号)中,列为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进行调整,拟把五类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各市可根据基金收支等情况,合理确定纳入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做好与其他诊疗项目的衔接。
广东省人社厅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拟纳入医保的五个项目中,前三项是根据社保法的规定进行修改的,同时征求了专家的意见,把肝脏移植术和电子耳蜗(限6周岁及以下儿童)也纳入了医保目录。
省人社厅医保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肝脏移植术已经成熟,而且有需求。而儿童电子耳蜗的治疗效果很好。”把这5项纳入医保目录后,对医保基金的压力不大,但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为聋哑小孩带来福音。因为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执行同样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等,所以6岁以下儿童,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其安装的电子耳蜗有望享受医保按比例报销的待遇。而肝脏移植术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后,用于移植手术的医药费用也将能够按比例报销。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耳鼻喉科主任罗仁忠一直以来都呼吁把电子耳蜗纳入医保目录,据他介绍,广州每年约有100名重度听力障碍幼儿植入电子耳蜗,耳蜗费用在8万~15万元之间。
他表示,安装电子耳蜗其实跟戴近视眼镜一样,安装后这些孩子跟普通小孩没有不同,但是能够大大减少致聋致哑的风险。广州每年幼儿重度听力障碍发病率为万分之五。患儿在1岁至3岁时处于发声与语言学习阶段,因此3岁前是治疗的黄金时间,而6岁前为患儿安装电子耳蜗则是国际通行的标准,治疗效果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变差。
《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6月13日起至6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登陆省人社厅官网提出意见,或者书面意见函寄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请在信函外注明“征求意见”)。 电话:020-83182441
地址:广州市教育路88号广东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
官网:http://www.gdhrss.gov.cn/
邮编:510030
(来源:“广东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