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孝子电梯”属违建 街道执法队获令拆除
昨天下午,违建电梯正在拆除中。该建筑楼高7层,1~6楼已出租,7层是业主自住,一楼铁门直通电梯门,电梯只停1楼和7楼。
广州日报记者 苏俊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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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A12版《心疼老父母 私建观光梯?》
白云区京溪街有一座7层高楼,外墙建有观光梯,业主赖先生说,这为方便家中老人上下而建设的。但这座电梯因为涉嫌违建引来不少投诉。昨日,白云区京溪街通报称,街道执法队已进场对电梯实施拆除。
文/广州日报记者肖桂来、林亦旻
白云区京溪街“孝子电梯”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昨日,白云区京溪街向媒体通报称,街道执法队已进场对电梯实施拆除,目前内部机器已拆完。
据了解,今年2月,赖先生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家宅基地的私宅外墙安装了观光电梯,自称是为了方便家中3位老人上下楼。对于电梯被认定为违建,赖先生提出“在施工过程中为何未制止”等多点疑问,对此,京溪街一一作出回应。
现场:正在拆电梯井玻璃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村里主干道已围起警戒线,拆除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一辆城管执法车和一辆长臂吊车已进驻现场,7层高的电梯四周也搭建好了密密麻麻的竹架。长臂吊车正在该路段作业,将玻璃一点点拆卸下来。
“电梯里面的轿厢和其他机器都已拆除,接下来就是拆玻璃电梯井和框架。”京溪街一名工作人员说。
记者看到,约四五名工人到了观光梯顶层,小心地将观光梯的玻璃卸下.随后,吊车的吊臂直升楼顶,将这块玻璃吊住,徐徐地从空中往下吊。为了保障现场安全,现场有村治安人员维持秩序。
当事人:补办手续未获通过
当事人赖先生介绍,他曾收集好所有的材料和证明,向区规划局要求针对自家宅基地上加装电梯一事进行申报和补充手续。然而,区规划局无法受理赖先生的申报。
“工作人员告诉我,房子是宅基地,不符合条件。”赖先生说,当时规划局工作人员给他出示了一份关于旧楼加装电梯必须符合条件的材料,第一个条件是房子必须是商品房,“我已经无法满足了。”
赖先生说,由于事情没法处理,其90岁的外婆整天担心自家电梯被拆掉。目前,由于该电梯已确定要被拆除,赖先生只能将外婆送往亲戚家居住。他还是希望能为他的电梯补办相关手续。
街道:该电梯属未批先建
京溪街表示,当事人新建电梯的行为属未批先建,按法律规定:新建、扩建、加建都要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然后方可施工。当事人新建电梯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京溪街道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条第五项,街道执法队开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书》。
“3月28日就给违建当事人赖先生下达了决定书和公告书,要求其两天之内自行拆除电梯。”京溪街方面表示,赖先生没有自拆。目前,街道执法队已经进场对该电梯进行拆除。
3月31日,一则《孝子电梯被强拆》的帖文现身朋友圈,有1.9万名网友查看。记者了解到,这则帖文是赖先生所发。他就拆电梯一事提出多点疑问。对此,京溪街昨日一一作出回应。
在施工过程中未阻止?
街道:多次现场制止
帖文称,在电梯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未强制干预,“现在我加建好了并使用了一段时间,就因为别人的眼红嫉妒,就认为违法而决定拆除。”
京溪街执法队回应称,已于2015年7月对该案件完成立案调查程序,并签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其后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施工;9月17日再次到现场张贴违建施工人员告知书及封条查封电梯,但当事人仍强行施工。
其他加建电梯的合法吗?
街道:欢迎举报
帖文提出:白云区还有其他加建电梯的情况,他们的手续是否合法?
京溪街回应称,投诉举报他人违法加建电梯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欢迎投诉举报,我们也会依法依规查处。”
申请复议期间也要拆?
街道:依规不停止执行
对于电梯被认定为违建并依法拆除一事,赖先生已拨打市长热线进行反映投诉。按照规定,当事人享有60日的行政复议权利。那么,在当事人提出异议或行政复议期间,拆除行动是否要继续呢?
京溪街回应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律师声音
无权以孝道之名 行违法之实
“孝子电梯”所在楼房是赖先生自家的房屋,1~6楼已出租。赖先生年迈的父母和90岁高龄的外婆住在7楼,为了方便老人上下楼,赖先生花费40万元建起了这座观光电梯。对此,不少村民向城管部门投诉其涉嫌违建。经过媒体曝光,这座“孝子电梯”引发社会舆论关注。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许瀚律师表示,赖先生加建电梯,未依法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属于违建,相关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拆除。赖先生无权以孝道之名,行违法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