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可以崛起:互联网+之后是TV+
最近互联网+概念盛行,几个观点,与电视传媒人分享。
1.大部分商业经济都是流量经济,现在讨论的"互联网+"还有大多数处于流量经济,而没有完全发生技术革命。
流量经济其实不可怕,传统企业更有流量优势。比如说某快消品,一年销售额上百亿,接触用户上亿,如果可以固化下来,将是巨大的流量拥有者。电视,也正是这样一位流量拥有者。因此说,电视将在互联网时代崛起而不是衰弱。
2.电视媒体或内容供应商一旦从观众思维转型为用户思维,将成为互联网时代流量经济模式下巨大赢家。
传统电视依靠广告来实现流量变现,因此考评一个节目或一个播出平台主要就依靠收视率(收视人口),而笔者十几年前就被告知,媒介是做“人口贩卖”的生意。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流量变现方式就显得很弱后了。因为每次倒卖流量之前,电视台还需要聚集一次流量,这是很低效而且很没保障的一件事情。因此,即使强大如湖南卫视,他也不能确定自己下一档节目能有多少流量。
因此,电视台需要新的流量聚集办法和流量变现方式。相应的,我们提出"TV+"的概念。 3.在"TV+"模式下,电视应该发生两个方面的改变。
第一,流量聚集的改变 无法联系的流量,是不可以被轻易、持续倒卖的。电视台必须想办法把观众聚集在某处。这背后已经不再是互联网概念了,而是更有威力、更加时髦、更多人不懂的"产业互联网"概念了。
第二,流量转移的方法发生改变
以前,电视台导给广告主的是观众,而不是消费者。什么意思呢?导给伊利的不是儿童奶消费者,而是《爸爸去哪儿》的观众。尽管伊利会事前判断这节目的观众和消费者的匹配度,但这不是互联网或者说不是流量经济的正确做法。
4.作为一种尝试,《一票难求》这一“TV+电影”形态值得研究。
江苏卫视即将开播的这档电影评论节目就很有意思:邀请电影剧组上节目推荐自己的电影,电视节目的观众可以直接通过购票app格瓦拉下单购买。
这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观众和消费者"重合:看了直接买票,导给电影和节目赞助商的就是电影观众。再加上一切都可以特卖的网站——唯品会这一冠名商,这个节目在"电视+电影+电商+移动互联"方面的探索,可谓是用心良苦。
节目还没开播,效果如何还不可知。但从目前月份前四期登台的电影就可以看出节目的吸引力:《我们结婚吧》、《速度与激情7》、《左耳》、《何以笙箫默》。而《速7》更是把这个节目作为他们在全亚洲范围内第一次电视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