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定亲后即同居1个月后就分手 "蜜月"花近20万
(原标题:男女定亲后即同居1个月后就分手 “蜜月”花近20万)
中国江西网讯 婚姻是人生大事,适龄男女免不了被家里催婚,于是相亲成为众多青年男女寻找另一半的主要途径;但是有些青年男女却因草率定亲而付出了不小的代价。9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贵溪市人民法院日前就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该起纠纷以女方返还部分彩礼调解结案。
据贵溪市人民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6年,陈某(男)与杨某(女)经媒人介绍相识。几天之后,陈某带着10多万元彩礼到杨某家;当天,双方举行了定亲仪式;之后双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加上彩礼等共花费了近30万元。一个月后,陈某发现杨某身体经常出现不适,遂带杨某去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发现杨某身体患有疾病;于是陈某带杨某四处治疗。
虽然杨某在积极地治疗下好转了不少,但因杨某患病使得双方产生了隔阂,加上这段时间的相处,让陈某越发觉得双方不合适;于是陈某渐渐地有了悔婚的念头。因当初与杨某定亲时自己家里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于是与杨某及其家人就杨某家返还彩礼一事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未果。陈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及其父母返还全部彩礼。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从相亲认识到对簿公堂的全过程,发现主要原因还是双方在没有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草率定亲,并且陈某家为此又付出了大量的金钱,这为后面双方产生矛盾继而对簿公堂埋下了隐患。对于彩礼的返还,陈某的家人觉得为了能让陈某与杨某定亲,家里另外还花费了比给杨某彩礼还多的金钱,如果仅返还部分彩礼那亏得实在是太多了,因此,陈某家人坚决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杨某的家人则觉得女人的名声比金钱还要重要,杨某之前已经跟陈某在一起了,现在被陈某退婚,这给杨某的名誉带来了很大的影响,精神上也遭到了很大的打击;这种名誉上的影响和精神上的打击,是金钱所无法弥补的,因此不同意退还彩礼。
在调解过程中,陈某与杨某双方都觉得自己吃亏,因此双方一直不肯退让。经过经办法官从法与情、情与理的多次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了现实的情况;最终在经办法官多次协调下,双方日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杨某退还了部分彩礼近10万元。
法官为此提醒:按照中国结婚的习俗,定亲是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象征、是结婚的前奏;因此最好是在相互了解的前提下定亲,不可草率对待;否则带给双方的的可能是彼此伤害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