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了旧房买不了新房 无“家”可归

04.04.2016  10:08

原标题: 男子卖了旧房买不了新房 无“家”可归

  在人生起步阶段,买上一套小房子,随着家庭成员增加、个人收入增长、房产增值,卖掉小房换上大房,这正是众多普通深圳人的奋斗路径。

  40岁的杨林却在卖掉小房子准备换大房子时,遭遇2015年房价高涨所带来的二手房交易违约潮,小房子已卖,购买大房时却波折横生,与业主的官司持续一年仍无结果,一家人租住在破落的农民房。

  “我在全力以赴打官司,如果夺不回房子,我可能再也买不起房子。”房价攀升,官司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不过随着今年3月深圳楼市新政实施,房价退烧,杨林们也许会迎来新的机会。

  有一些换房族在买房时遭遇违约,发现苗头不对,及时止损,转过头立即停止履行自己的卖房合同,造成连锁性的违约。

  一些毁约理由虽然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但由于暴涨的房价所带来的收益要远远高于违约成本,所以挡不住违约的持续增加。

  在一些网络论坛,买卖双方各自发着对自己有利的判例,都希望对方不要对赢下官司心存幻想。

  杨林始终认为这是一次两败俱伤的博弈,卖家并不比他好过。卖家被诉之后,同样要支付不菲的律师费,还要面临不可预知的判决结果。

  换房

  换房失败,无奈租住农民房

  杨林2003年来到深圳打拼,他在一家做电脑外设的工厂做营销工作,后来自己开了一家小厂也做电脑外设。不过随着手机、平板的兴起,电脑行业持续萎缩,外设跟着不景气,小厂以亏损几十万告终。

  杨林一度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不过他并没有感到太大的压力。2006年他和妻子结婚后,在深圳龙岗布吉片区丽湖花园小区按揭购置了一套63平方米的房产。

  布吉片区曾长期是深圳楼市洼地,这套房产总价也不过30多万,杨林算是正式安家落户深圳。到2015年时,这套房子的贷款早已经还清,家庭也有车,小有积蓄。他个人收入虽然不稳定,妻子从事文职有稳定的收入,女儿在附近的公立小学上学开销并不大,小家庭过得也算滋润。

  随着妻子在2015年年初怀上二胎,一家人换大房的心思越来越急切。但这时的深圳房价却如野马脱缰。

  当年年底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深圳新房同比涨幅高达4 7 .5 %,二手房同比涨幅达到42.6%。在一些高温区域,房价的实际涨幅远高于此。

  “4月还不明显,进入到5月,房价已经是一天一个价。”楼市的升温让杨林有了明显的感受,他加快了换房的节奏。

  2015年5月2日,杨林以114 .8万的价格签署合同卖掉小房子,并在2015年5月7日签订购房合同,按约支付了20万定金,以245万总价买下与丽湖花园一墙之隔的茵悦之生小区一套88平方米左右的三房。

  虽只是一墙之隔,但两个小区环境天壤之别。丽湖花园小区较为陈旧,加上农民房与商品房混杂其间,小区价格处于洼地。

  而茵悦之生则是一个封闭式小区。杨林看中的那套房产,阳台可看水库和山林,小区有通道通向水库,一条绿道从水库边绵延至山林中,房价因而远高于丽湖花园小区。

  245万总价对于杨林来说是有压力的,首付加手续费在80万左右,使用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月供20年,每月需要还款1万左右。

  由于买房时,卖房款尚未到位,他刷了三张信用卡支付了定金。按照计划,卖房款到位后,将用来偿还信用卡以及支付首付款,还剩下至少35万元结余。这35万元结余则可以用来定期偿还按揭,算上他的存款,杨林认为哪怕家庭收入没有明显起色,也足以顺利还贷三五年。

  “最坏的打算是,如果三五年家庭收入还是没有提高,我就把房子卖了。”杨林说,他在2006年买房时,也曾抱有这样的想法,但生活总算是越过越好。

  像杨林这样心态的人并不在少数。他们出售小房获得现金,有充足的首付款用来购置大房,虽然还贷压力倍增甚至月入不足以还贷,但均可以通过首付之后的结余款还支撑三五年,以博个人收入的增加或者楼市的上涨。

  2015年6月12日,杨林原有的房子被过户给新业主。但是购买的新房办理有关手续时,遭遇业主不配合办理手续,如今他租住在丽湖花园一套5楼高的农民房内。

  这套两居室的农民房,空空荡荡,他将自己的家具搬了进来。房子有些年头了,墙壁发黑,卫生间的门锁是坏的,也没有阳台,衣服被随意挂在客厅窗户外的铁栅栏上。

  这里距离杨林的老房与新房都不过数百米,但他既回不去老房子,也进不了新房子。杨林说,感觉又回到刚来深圳的时候,生活仿佛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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