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感情纠纷砍死女友及其母亲
华商报讯(记者王培民)因情感纠纷,今年1月27日,渭南男子夏某竟持刀上门行凶,导致女友及其母亲2人当场死亡,女友的嫂子也被砍伤。9月21日上午,渭南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导致2死1伤的凶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等70余人旁听了庭审。
网络相识4个月 男子刀砍女友及其家人
今年1月27日,24岁的渭南男子夏某拿着一把新买的菜刀,来到位于临渭区丰荫安置小区的女友阿阳(化名)家里,因情感问题与阿阳及其家人发生争执后,竟举起菜刀疯狂砍杀,导致26岁的女友阿阳、60多岁的阿阳母亲当场死亡,阿阳的嫂子也被砍伤。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4年10月,被告人夏某通过网络与被害人阿阳相识并建立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1月25日晚,夏某与阿阳因情感问题,在西安市一出租屋内发生争执,次日阿阳独自返回渭南。
1月27日上午,夏某回到渭南,买了一把菜刀前往临渭区丰荫安置小区阿阳的住处,在阿阳家门口听到阿阳与母亲的对话后恼羞成怒,立即敲开阿阳家大门,进屋对阿阳进行质问并发生激烈争吵。阿阳母亲欲打电话求救,夏某掏出菜刀朝阿阳母亲砍去,后与阿阳及阿阳嫂子厮打在一起。阿阳嫂子抱着小孩逃出家门时,夏某持刀砍伤阿阳嫂子。
阿阳嫂子逃出家后,夏某又与阿阳和其母亲厮打出单元楼门口,在小区楼前的草坪上,夏某挥刀朝阿阳及其母亲头颈部猛砍数刀后逃跑,阿阳母亲挣扎起身追赶夏某至小区幼儿园门口后倒地。
事发3日后,夏某在西安被渭南临渭区警方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悔过 但称无能力进行民事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举证、相互质证,并展开法庭辩论。
公诉机关认为,夏某因情感纠纷故意杀人,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律师认为,这起惨剧是因为情感纠纷所致,夏某与被害人阿阳在网络上相识相恋并同居,被害人阿阳已婚且有小孩,夏某也并不介意这些,夏某主观并无杀人的想法,只是因为一时情绪失控激情杀人,而不是故意杀人。另外,夏某平时表现良好,并无犯罪记录,还曾义务献血,案发后亲属积极协助警方缉拿其归案,这些法庭应在审理中予以考虑。
夏某在其陈述中说,自己没有预谋杀人,只是一时头脑发乱,也没有考虑到后果,事后也很后悔,当庭递交了悔过书。
法庭还对该案涉及的民事赔偿进行问讯,夏某对此表示无异议,只是自己无能力进行民事赔偿。死者亲属则表示不接受民事赔偿的调解。
当日的庭审辩论焦点是故意杀人还是激情杀人,控辩双方就此展开多回合的辩论,但法庭并未宣判,宣布待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