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恶意求助被拒打砸救助站被警方刑拘

03.09.2014  02:42

  广东新闻网梅州9月2日电(蔡欣欣 魏清芳 曾浪)记者2日从梅州五华警方获悉,日前该地警方抓获了在救助站恶意求助被拒后,打砸救助站的3名男子。经警方调查发现,这3名男子中有2名有过多次被救助的经历,并以来回跑各个救助站维持生活。

  据五华县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8月31日下午救助站里来了3名外省男子,称无力解决食宿问题,其中2名男子已是被救助站多次求助的“老面孔”。救助站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对3人进行了登记,并安排食宿。不久后3人提出离开,并要求工作人员要么给他们每人50元,要么给他们每人一张到广州的车票,但车票上不能盖救助站的印章,救助站工作人员给予拒绝。当晚8点多,3人开始在救助站里折腾闹事踹门砸窗,影响办公秩序,并砸烂3扇玻璃窗户,造成损失约2000元。

  救助站工作人员随即报警,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接警后赶到并控制了3名男子。民警经现场拍照取证、调取监控录像后,将3名外省男子传唤回派出所。经查,这3名男子分别叫石某(45岁,陕西省西安市人)、欧某(34岁,广西柳城人,冒用邵某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进站)和王某(34岁,海南省人)。3人在河源市救助站里相识,此后一同从河源市救助站出来,坐车转往兴宁市救助站,并于8月31日下午到达五华县救助站。

  据违法人员石某交代,因为提出的要求被拒绝,他们3人商议决定“闹事”逼迫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满足其要求。据欧某交代,去年冬因赌博输了钱,后来听说救助站管吃管喝还有零花钱,不用劳动,从今年1月起便加入“跑站”的行列,专跑民政局救助站,至事发时已是第4次到五华救助站。 

  从五华县救助站出示的证明材料看,石某从2013年7月以来,以“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为由,已是第8次到该站寻求解决食宿问题,停留时间为1天或3天不等。目前,石某及欧某、王某因寻衅滋事均被五华县警方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