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生命通道应向执法求解

09.10.2015  12:48

  ■占广进

  国庆期间,一辆载着高危孕妇的轿车被停滞的车流绊住了。民警赶到后将应急车道上的车辆清空并鸣笛开道,但6个多月大的宝宝最终没有保住,孕妇至今仍未脱离危险。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共查获违法占用应急车道6万余起。公安机关表示,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无论是被现场查获的还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必须依法从严处200元罚款,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记12分。

  在这个长假,高速应急车道被堵导致悲剧出现,并不是个例。在平时,高速公路的车流不像假期一样大,司机们并不会主动占用应急车道。然而在假期中,由于车流量急剧扩张,从而使一些司机变道驶入应急车道,个别司机的主动为之,往往会引发更多司机的效仿,这正是“破窗效应”的表现。

  其实,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的出现,与司机“法不责众”的心态有关。在某些司机看来,违法司机较多,即便存在惩罚方式,法律如何能够保证普遍适用性呢?

  而“法不责众”心态的出现,与当前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有关。在平时,司机即便占用应急车道,由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执法力度弱化等原因,执法部门没有给予统一性的惩罚。比如,报道中的事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没有舆论的广泛热议,应急车道被堵也不会引发关注。正是缺乏执法基础,没有形成统一权威的执法模式,即便屡屡因此而发生悲剧,也会在逐渐平息后被淡忘。

  畅通高速生命通道,应该更多地依赖于执法方式的改进,并成为一场“持久战”。从法律层面而言,目前的法律规定清晰且具有操作性,唯一的短板在于缺乏良法善治的土壤。基于此,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应强化和执行,培养每个社会成员守法、信法,最终让每个人成为具有法律信仰的公民个体。